内容出处: | 《蓬莱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0520020210003276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农业税 |
分类号: | F810.424 |
页数: | 3 |
页码: | 475-477 |
摘要: | 清初,丁赋地税分征。清雍正四年摊丁入地,统称田赋,亦称地丁银。清道光十九年全县征地丁银21768.4两。民国初年,县内田赋征收沿用清制,征收额按地丁银两折征银元或实物。起征点以生产队为单位计算,人年均口粮不足182.5公斤、年均收入不足40元者免征。1983年以后,停止执行农业税起征点办法,改为以行政村为单位征收。农业税应征额均折合成标准粮计算,以征粮油等实物为主,征实物确有困难者可缴纳部分代金。征收分夏秋两季,夏季征收小麦,秋季征收玉米、花生米、花生油和其他杂粮。1991年全县应征农业税金额267.3万元,以每公斤0.4526元计价,折合标准粮590.6万公斤。是年,减免21.0万元,实征正税246.3万元,附加36.9万元。 |
关键词: | 税收种类 农业税 蓬莱县 |
出版者:齐鲁书社
《蓬莱县志》是一部新编地方志书,书中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全面系统地记述了蓬莱1840—1991年的发展历史。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综述县情大略和境内发生的重大事件;中按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顺序设专志,末设人物和附录。全志共30编,120万字,并配有图片百余幅。政治部类重点记述了蓬莱人民的革命斗争历程,突出了建国后在党派群团和政权建设方面所取得的光辉业绩。经济和文化部类则着重记述了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生产、流通、城乡建设、文教科卫等各项事业所发生的重大变化。人物编除为民族英雄戚继光、一代枭雄吴佩孚、当代作家杨朔等著名蓬莱人立传外,还编纂了革命烈士英名录和模范人物名录。志书对驰名中外的蓬莱阁、迅猛发展的旅游业和风俗、方言等均设专编记述,并收录了海市蜃楼照片、八仙过海传说等珍贵资料,充分显示了“蓬莱仙境”、“旅游胜地”的地方特色,是中外宾朋了解蓬莱、游览仙境的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