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财政支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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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蓬莱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326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财政支出
分类号: F812.45
页数: 4
页码: 471-474
摘要: 清道光十九年蓬莱县上解地丁银15655.46两,其中户部兑饷银15464.57两,户部本色丙字库棉花绒折银0.61两,礼部苍术包裹红黄纸折银0. 38两,工部狐皮、牛角弓面折银189.90两。地方存留3359.3两,其中官俸役食银750.4两,驿站佚马银1295.76两,杂支银1313.14两。清末,上述各项年支出变化不大。1981~1985年,支出总额1259.3万元,其中经济建设费558.5万元,社会文教科学费222.5万元,行政管理费361.7万元,能源交通建设基金72.6万元,其他支出44万元。1991年预算外支出196.3万元,其中农林水事业费11.5万元,文教卫生事业费23.0万元,城市维护费30.5万元,行政管理费39.O万元,公检法支出41.0万元,能源交通建设基金35.0万元,其他支出16.3万元。
关键词: 财政 支出 蓬莱

内容

清道光十九年(1839)蓬莱县上解地丁银15655.46两,其中户部兑饷银15464.57两,户部本色丙字库棉花绒折银0.61两,礼部苍术包裹红黄纸折银0. 38两,工部狐皮、牛角弓面折银189.90两。仓粮折银687.4两。地方存留3359.3两,其中官俸役食银750.4两,驿站佚马银1295.76两,杂支银1313.14两。清末,上述各项年支出变化不大。
  民国时期,县内财政支出项目有党务费、立法费、行政费、公安费、司法费、教育费、财政费、建设费、公共事业费、地方工程费、卫生费、救恤费及债款偿还等。1931年全县财政支出80749元。其中公安费35173元,占43.50%;教育费14941元,占18.5%;建设费6000元,占7.4%;其他支出24685元,占30.6%。1933年支出89594元。其中公安、民团、自治等支出37568元,占42%;教育费支出26466元,占30%;其他支出25560元,占28%。
  1938年,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县内实行供给制,所需经费由上级全额拨发。1941年县内供给标准为:生活费,县以上军政人员每人每日0.10元,区级军政人员每人每日o.07元;津贴费,每人每月1.50元;办公费,县政府每月70~100元,区公所每月12~55元,村公所每年煤油18公斤、白纸60张、毛笔6支、墨4锭、印色洋红31.25克、火柴24盒;村干部误工补助,每村每月粮食30~60公斤;教员每人每月供给粮食75~100公斤。
  建国初,县内仍实行供给制。1953年设县级财政,县内财政支出分为预算内和预算外两部分。
  预算内支出 1953年支出总额137.80万元。其中文教卫生事业费61.40万元,占45%;行政管理费54.27万元,占39%;抚恤和社会救济费19.18万元,占14%;支农支出2. 14万元,占1.5%;其他支出0.81万元,占0.5%。1954~1957年,文教卫生、行政管理、抚恤和社会救济三项支出分别占预算内支出总额的40.3%、38.4%、16.4%。1958~1960年,县内基本建设投资增加,三年共投资584. 6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2. 3%。1961年县内开始纠正“一平二调”,预算内支出增加退赔项目,当年退赔116.4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5.9%,至1970年退赔工作结束,全县共支出退赔款170.66万元。1969年增加城市人口下乡安置费,当年支出1.45万元。1972年增加城市维护及防空费,当年支出3.84万元。1983年增加农林水等事业费,当年支出农林水事业费97万元。1985年增加肉价补贴,当年支出29万元。此后,价格补贴项目逐年增多,1990年全县支出各种价格补贴1190.8万元,占当年预算内支出总额的20.6%。1987年增加企业挖潜改造基金,当年支出30万元。1988年增加公检法支出,当年支出135万元。1989年增加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当年支出10万元。1990年增加环境保护补助、水资源费和教育附加费,当年支出147.1万元。1991年全县预算内支出6216万元。其中文教卫生事业费1943.2万元,占31.3%;行政管理费574.8万元,占9.2%;抚恤和社会救济费614.4万元,占9.9%;价格补贴706.8万元,占11.4%;两项基金支出376万元,占6.0%;简易建筑费20万元,占0.3%;科技三项费用22.5万元,占0.4%;支农支出355.8万元,占5.7%;农林水、科学和其他部门事业费697.3万元,占11.2%;工交等部门事业费35.6万元,占0.6%;城市维护费145.4万元,占2.3%;城镇青年就业经费3万元,占0.05%;公检法支出1 7 3万元,占2.8%;环境保护补助176.1万元,占2.8%;水资源费20.6万元,占0.3%;教育附加费45.4万元,占0.7%;其他支出306.1万元,占4.9%。
  预算外支出 1953年县内无预算外支出。1954~1957年,县内预算外支出总额60.15万元,其中经济建设费27. 55万元,社会文教科学费29.23万元,行政管理费、抚恤和社会福利费等3.37万元。1958~1960年预算外支出总额293.7万元,其中经济建设费264.2万元,社会文教科学费25.7万元,其他支出3.8万元。经济建设费中农业支出216.8万元,占预算外支出总额的73.8%。1961~1965年,支出总额150.5万元,其中经济建设费105.3万元,社会文教科学费38.4万元,其他支出6.8万元。1966~1970年支出总额171.7万元,其中经济建设费120.2万元,社会文教科学费37.6万元,其他支出13.9万元。1971~1975年,支出总额333万元,其中经济建设费238.6万元,社会文教科学费77.1万元,其他支出17.3万元。1976~1980年支出总额671.6万元,其中经济建设费543.2万元,社会文教科学费94.8万元,其他支出33.6万元。经济建设费中工业支出281.8万元,占预算外支出总额的42%。1981~1985年,支出总额1259.3万元,其中经济建设费558.5万元,社会文教科学费222.5万元,行政管理费361.7万元,能源交通建设基金72.6万元,其他支出44万元。1986~1990年支出总额690.3万元,其中经济建设费222.2万元,社会文教科学费72.8万元,行政管理费241.O万元,能源交通建设基金72.2万元,烟台大学集资31.5万元,其他支出50.6万元。1991年预算外支出196.3万元,其中农林水事业费11.5万元,文教卫生事业费23.0万元,城市维护费30.5万元,行政管理费39.O万元,公检法支出41.0万元,能源交通建设基金35.0万元,其他支出16.3万元。

知识出处

蓬莱县志

《蓬莱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蓬莱县志》是一部新编地方志书,书中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全面系统地记述了蓬莱1840—1991年的发展历史。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综述县情大略和境内发生的重大事件;中按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顺序设专志,末设人物和附录。全志共30编,120万字,并配有图片百余幅。政治部类重点记述了蓬莱人民的革命斗争历程,突出了建国后在党派群团和政权建设方面所取得的光辉业绩。经济和文化部类则着重记述了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生产、流通、城乡建设、文教科卫等各项事业所发生的重大变化。人物编除为民族英雄戚继光、一代枭雄吴佩孚、当代作家杨朔等著名蓬莱人立传外,还编纂了革命烈士英名录和模范人物名录。志书对驰名中外的蓬莱阁、迅猛发展的旅游业和风俗、方言等均设专编记述,并收录了海市蜃楼照片、八仙过海传说等珍贵资料,充分显示了“蓬莱仙境”、“旅游胜地”的地方特色,是中外宾朋了解蓬莱、游览仙境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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