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工艺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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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蓬莱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2944
颗粒名称: 第七节 工艺品
分类号: TS938
页数: 2
页码: 352-353
摘要: 县内绣花、草制品生产历史悠久,产品主要有枕套、被面、炕席、草帽等,生产规模不大,多为自产自销。此后“和聚”、“谦沂”花边庄在大辛店开业。日军入侵蓬莱后,县内抽纱业、编织业生产一度萧条。蓬莱县绣花厂1966年由蓬莱县绣花生产合作社改称,县属集体所有制企业,位于县城新兴路西侧。建厂初期,主要生产梭子花边、棒锤花边和床罩、桌罩等手工绣花品。1979年生产的梭子花边在轻工部组织的质量检测评比中夺得全国第一名,荣获部、省两级“优质产品”称号。该厂1982年被山东省政府授予“先进企业”称号,1983年获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荣誉证书,1988年11月通过国家二级企业验收。
关键词: 民间工艺 手工艺品 生产工艺

内容

县内绣花、草制品生产历史悠久,产品主要有枕套、被面、炕席、草帽等,生产规模不大,多为自产自销。
  清光绪十六年(1890),商人包德喜与奥地利传教士在县城联合开办“鸿记”花边庄,组织妇女从事花边生产,产品多销往国外,县内抽纱业由此发展起来。此后“和聚”、“谦沂”花边庄在大辛店开业。民国时期,最盛时全县有花边庄15家,从事花边生产的妇女5000多人。日军入侵蓬莱后,县内抽纱业、编织业生产一度萧条。
  建国后县内抽纱业、编织业逐步恢复、发展。1955年,先后成立蓬莱县刺绣花边生产合作社、蓬莱县竹木业生产合作社、大辛店“新艺”花边生产合作社。1963年,县刺绣花边社与“新艺”花边社合并,成立蓬莱县绣花生产合作社。1966年改称蓬莱县绣花厂,主要生产花边、绣花等工艺品。同年,县竹木生产合作社改称蓬莱县草制工艺品厂(后改称工艺品厂),主要生产座垫、提篮等草制工艺品;并在县内16处公社设收放货网点,从业人员万余人,产品销往美国、日本、英国、法国、加拿大、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产品工艺提篮和蒲团获省优质产品称号。80年代增加蜡制、陶瓷、皮革等工艺制品。1973年,蓬莱县雕刻厂建成投产,主要生产滑石工艺品、绢花等,后转产地毯,改称蓬莱县地毯厂,1986年改称蓬莱县工艺毯厂,产品销往美国、德国、新加坡等国;DSM手工打结丝毛合织地毯填补省内空白,1988年荣获省级先进企业称号。此后,部分乡镇、村庄陆续兴办工艺品制造企业。1985年,长裕村创办贝雕厂,主要生产贝雕工艺品;是年,蓬莱县被确定为山东省艺术美术品生产和出口的重点县。1991年,全县有村以上工艺美术品制造企业23家,从业人员1694人,固定资产1603.9万元,年总产值5947.9万元,利润298.3万元,分别占全县村以上轻纺工业总产值和利润总额的11.01%和14.52%。
  蓬莱县绣花厂1966年由蓬莱县绣花生产合作社改称,县属集体所有制企业,位于县城新兴路西侧。建厂初期,主要生产梭子花边、棒锤花边和床罩、桌罩等手工绣花品。至70年代末,产品发展为8大类500多个规格、品种,销往50多个国家和地区,主要产品有梭子件货、梭子满工、梭子小件、梭子服装和梭子镶拚台布等。1979年生产的梭子花边在轻工部组织的质量检测评比中夺得全国第一名,荣获部、省两级“优质产品”称号。1980年生产的“蓬莱阁”牌梭子花边获国家金质奖。该厂1982年被山东省政府授予“先进企业”称号,1983年获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荣誉证书,1988年11月通过国家二级企业验收。1991年,全厂有职工250人,固定资产740.7万元,年末流动资金864.7万元,产值3004万元,利润192.8万元。

知识出处

蓬莱县志

《蓬莱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蓬莱县志》是一部新编地方志书,书中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全面系统地记述了蓬莱1840—1991年的发展历史。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综述县情大略和境内发生的重大事件;中按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顺序设专志,末设人物和附录。全志共30编,120万字,并配有图片百余幅。政治部类重点记述了蓬莱人民的革命斗争历程,突出了建国后在党派群团和政权建设方面所取得的光辉业绩。经济和文化部类则着重记述了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生产、流通、城乡建设、文教科卫等各项事业所发生的重大变化。人物编除为民族英雄戚继光、一代枭雄吴佩孚、当代作家杨朔等著名蓬莱人立传外,还编纂了革命烈士英名录和模范人物名录。志书对驰名中外的蓬莱阁、迅猛发展的旅游业和风俗、方言等均设专编记述,并收录了海市蜃楼照片、八仙过海传说等珍贵资料,充分显示了“蓬莱仙境”、“旅游胜地”的地方特色,是中外宾朋了解蓬莱、游览仙境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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