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溉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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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蓬莱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2845
颗粒名称: 灌溉管理
分类号: S274
页数: 1
页码: 315
摘要: 中小灌区的灌溉由工程管理单位统一管理。1964年,上口水库率先实行“库内分水,按方收费”的办法,并在县内外推广。1966年,全县3座中型水库相继成立灌区代表大会和灌区灌溉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确定水量分配、灌溉次序、渠道清淤、水费征收等事项。1974年,县革命委员会颁布《蓬莱县水利管理工作条例》,对灌溉管理、水费征收做出明确规定,水费按亩计价:自流灌溉每亩1.00元,提水灌溉每亩0.50元。1991年,县人民政府颁布《蓬莱县水资源费、水费征收与使用办法》,县属3座中型水库自流灌溉,水费标准改为0.05元/立方米。
关键词: 灌溉制度 灌溉管理 农田灌溉

内容

中小灌区的灌溉由工程管理单位统一管理。1964年,上口水库率先实行“库内分水,按方收费”的办法,并在县内外推广。1966年,全县3座中型水库相继成立灌区代表大会和灌区灌溉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确定水量分配、灌溉次序、渠道清淤、水费征收等事项。1974年,县革命委员会颁布《蓬莱县水利管理工作条例》,对灌溉管理、水费征收做出明确规定,水费按亩计价:自流灌溉每亩1.00元,提水灌溉每亩0.50元。同年,中型水库成立主灌区管理站,分段负责渠道简易维修养护、清淤、看渠配水、征收水费等。1981年,中型水库推行“按亩分水,按方收费,配水到(公)社,预交水费,凭证供水,超用加倍”的灌溉供水收费方法,水费标准:自流灌溉0.003元/立方米,提水灌溉0.001~0.002元/立方米,库区村灌溉免费。1991年,县人民政府颁布《蓬莱县水资源费、水费征收与使用办法》,县属3座中型水库自流灌溉,水费标准改为0.05元/立方米。

知识出处

蓬莱县志

《蓬莱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蓬莱县志》是一部新编地方志书,书中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全面系统地记述了蓬莱1840—1991年的发展历史。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综述县情大略和境内发生的重大事件;中按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顺序设专志,末设人物和附录。全志共30编,120万字,并配有图片百余幅。政治部类重点记述了蓬莱人民的革命斗争历程,突出了建国后在党派群团和政权建设方面所取得的光辉业绩。经济和文化部类则着重记述了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生产、流通、城乡建设、文教科卫等各项事业所发生的重大变化。人物编除为民族英雄戚继光、一代枭雄吴佩孚、当代作家杨朔等著名蓬莱人立传外,还编纂了革命烈士英名录和模范人物名录。志书对驰名中外的蓬莱阁、迅猛发展的旅游业和风俗、方言等均设专编记述,并收录了海市蜃楼照片、八仙过海传说等珍贵资料,充分显示了“蓬莱仙境”、“旅游胜地”的地方特色,是中外宾朋了解蓬莱、游览仙境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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