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林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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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蓬莱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278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林场
分类号: F307.2
页数: 2
页码: 294-295
摘要: 1930年,县公署设林场2处:第一中山纪念林场,位于文峰顶(庙山),面积129亩,多植赤松;第二中山纪念林场,位于沙河大李家村北荒海滩,面积70亩,多植侧柏。1936年林场增至4处。每值植树节、清明节,机关、学校、团体前往造林,因管理不善,林木成活率甚低。40年代中期,各林场先后解体。1949年4月,县政府成立艾山林场。1991年,县内除国营艾山林场外,仅存于家庄乡石柱庵、南王镇芝山2处乡镇办林场和南邢家村洪山、卧龙村北山2处村办林场。1974年林木受松干蚧危害严重。1975~1977年砍伐受害严重松林1328亩,采伐木材1514立方米,其中等内材266立方米、等外材1248立方米。卧龙村北山林场 1974年4月建立。1991年有职工13人,经营刺槐林100亩、松林70亩、果园150亩。
关键词: 林场 经营管理

内容

1930年,县公署设林场2处:第一中山纪念林场,位于文峰顶(庙山),面积129亩,多植赤松;第二中山纪念林场,位于沙河大李家村北荒海滩,面积70亩,多植侧柏。1936年林场增至4处。每值植树节、清明节,机关、学校、团体前往造林,因管理不善,林木成活率甚低。40年代中期,各林场先后解体。
  1949年4月,县政府成立艾山林场。1958~1976年,全县先后办起13处集体林场(社办8处、大队办5处)。1991年,县内除国营艾山林场外,仅存于家庄乡石柱庵、南王镇芝山2处乡镇办林场和南邢家村洪山、卧龙村北山2处村办林场。
  艾山林场 1949年4月成立,亦称“大庵林场”,位于县境南部艾山北麓,面积4591亩。建场后,坚持以封山育林为主,到1952年,有林地面积达到3200亩。1955年营造黑松林100亩,森林抚育1396亩。1957年补植造林275亩,幼林抚育485亩。1962年,有林地面积达到4581亩,苗圃地10亩;林木总蓄积量1251立方米。1974年林木受松干蚧危害严重。1975~1977年砍伐受害严重松林1328亩,采伐木材1514立方米,其中等内材266立方米、等外材1248立方米。1991年,全场有职工64人,林业用地3996亩,其中有林地3878亩(刺槐1382亩、赤松1595亩、黑松467亩、落叶松125亩、板栗134亩、苹果43亩、其他74亩)、疏林地92亩、天然灌木林55亩、未成林造林地31亩,非林业用地583亩,活立木蓄积总量3545立方米,森林覆盖率84.6%。
  于家庄乡石柱庵林场 1958年建于巨山西坡,总面积800亩,其中林业用地678亩。1991年有职工9人,有林地面积617亩,其中刺槐林225亩、赤松林225亩、柞树林150亩、苹果园17亩、无林地61亩。
  南王镇芝山林场 1966年,贯里、南八甲、位吴、位张、位骆5个大队联办芝山林场,经营面积454亩,有林地389亩。1974年改为公社办林场。1991年,有职工10人,经营面积扩大到498亩,全部营造成林,其中刺槐林465亩、苹果园33亩。
  南邢家村洪山林场 1976年3月建立。1991年有职工12人,经营果园50亩、臭椿200亩、松林50亩。
  卧龙村北山林场 1974年4月建立。1991年有职工13人,经营刺槐林100亩、松林70亩、果园150亩。

知识出处

蓬莱县志

《蓬莱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蓬莱县志》是一部新编地方志书,书中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全面系统地记述了蓬莱1840—1991年的发展历史。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综述县情大略和境内发生的重大事件;中按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顺序设专志,末设人物和附录。全志共30编,120万字,并配有图片百余幅。政治部类重点记述了蓬莱人民的革命斗争历程,突出了建国后在党派群团和政权建设方面所取得的光辉业绩。经济和文化部类则着重记述了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生产、流通、城乡建设、文教科卫等各项事业所发生的重大变化。人物编除为民族英雄戚继光、一代枭雄吴佩孚、当代作家杨朔等著名蓬莱人立传外,还编纂了革命烈士英名录和模范人物名录。志书对驰名中外的蓬莱阁、迅猛发展的旅游业和风俗、方言等均设专编记述,并收录了海市蜃楼照片、八仙过海传说等珍贵资料,充分显示了“蓬莱仙境”、“旅游胜地”的地方特色,是中外宾朋了解蓬莱、游览仙境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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