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生活福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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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蓬莱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2504
颗粒名称: 个人生活福利
分类号: D412.66
页数: 2
页码: 216-217
摘要: 1952年,县内开始为享受供给制(工资分)的职工所负担的儿童发放保育费和保姆费。保育费的标准为:1~24个月的儿童70分,25~48个月的儿童75分,49~84个月的儿童80分,7周岁以上的儿童70分。保姆费的标准为:7周岁以下儿童60分,每多一个儿童增加20分。供给制改为货币工资制以后,保育费和保姆费停发。1976年调整为1.20元,1978年调整为2元,1979年11月调为1.5~2元。1979年11月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不再享受粮价补贴。1991年5月,县内执行国家机关行政人员工资标准的职工每人每月增发粮油价格补贴6元。
关键词: 工会工作 职工福利 生活福利

内容

1952年,县内开始为享受供给制(工资分)的职工所负担的儿童发放保育费和保姆费。保育费的标准为:1~24个月的儿童70分,25~48个月的儿童75分,49~84个月的儿童80分,7周岁以上的儿童70分。保姆费的标准为:7周岁以下儿童60分,每多一个儿童增加20分。供给制改为货币工资制以后,保育费和保姆费停发。此后,随着经济发展和物价调整,县内职工享受的个人生活福利性补贴逐渐增多,主要的有: 粮价补贴:1955年开始实行,每人每月0.45元。1976年调整为1.20元,1978年调整为2元,1979年11月调为1.5~2元。1979年11月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不再享受粮价补贴。1991年5月,县内执行国家机关行政人员工资标准的职工每人每月增发粮油价格补贴6元。
  自行车补贴:1963年开始实行,骑私车上班的职工每人每月1元,1975年9月调为1.5元,1989年1月调为5元。
  冬季取暖补贴:1978年开始实行,每人每年12元,1987年调为16元,1989年调为24元。
  洗理费:1980年开始实行,机关、事业单位男女职工每人每月分别为2元和2.5元;企业单位男女职工每人每月分别为1元和1.8元。1984年,机关事业单位男女职工分别调为4元和5元。1986年,企业单位男女职工分别调为4元和5元。1989年,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男女职工均分别调为7元和8元。
  副食品价格补贴:1979年11月开始实行,每人每月5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1985年工资改革后停发。
  肉价补贴:1985年5月开始实行,每人每月4元。
  书报费补贴:1985年11月开始在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工龄18年以上的大专毕业生和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每人每月5元,其他职工每人每月4元。1986年4月,开始在企业单位正式干部和长期在干部岗位上工作的工人中实行。1989年1月,书报费补贴标准调整为:工龄18年以上的大专毕业生和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每人每月8元,其他职工每人每月7元。
  四种主要副食品补贴.1988年5月开始实行,每人每月8元。
  夏季防暑降温补贴:1989年开始实行,高温作业职工,每人每年24元;一般高温和经常露天作业职工,每人每年18元;其他职工,每人每年12元。
  困难补贴:职工家属生活困难,单位给予补助。补助分定期和临时两种。1988年开始,家庭每月人均生活费收入低于40元的均给予补助。1991年,县内147个单位为117名职工发放定期困难补助19160元,为372名职工发放临时困难补助35558元。

知识出处

蓬莱县志

《蓬莱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蓬莱县志》是一部新编地方志书,书中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全面系统地记述了蓬莱1840—1991年的发展历史。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综述县情大略和境内发生的重大事件;中按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顺序设专志,末设人物和附录。全志共30编,120万字,并配有图片百余幅。政治部类重点记述了蓬莱人民的革命斗争历程,突出了建国后在党派群团和政权建设方面所取得的光辉业绩。经济和文化部类则着重记述了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生产、流通、城乡建设、文教科卫等各项事业所发生的重大变化。人物编除为民族英雄戚继光、一代枭雄吴佩孚、当代作家杨朔等著名蓬莱人立传外,还编纂了革命烈士英名录和模范人物名录。志书对驰名中外的蓬莱阁、迅猛发展的旅游业和风俗、方言等均设专编记述,并收录了海市蜃楼照片、八仙过海传说等珍贵资料,充分显示了“蓬莱仙境”、“旅游胜地”的地方特色,是中外宾朋了解蓬莱、游览仙境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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