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劳动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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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蓬莱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248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劳动保护
分类号: X9
页数: 2
页码: 214-215
摘要: 清末和民国时期,县内私营企业只顾赚钱,不管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也极简单,职工人身安全没有保障。40年代,抗日民主政府兴办工厂,政府强调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置劳动保护设施,为职工提供劳动保护用品。1951年,县人民政府颁布《关于加强城乡妇女劳动保护的决定》。1959年,成立蓬莱县安全检查委员会,各企业单位均设专人主管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并开始为夜班职工发夜餐补贴。1987年11月,成立蓬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1989年5月14日,上魏家村鞭炮厂因使用铁器工具,打出火花,引起火药燃烧,死亡5人。
关键词: 安全科学 劳动安全 安全工作

内容

清末和民国时期,县内私营企业只顾赚钱,不管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也极简单,职工人身安全没有保障。40年代,抗日民主政府兴办工厂,政府强调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置劳动保护设施,为职工提供劳动保护用品。
  建国后,随着生产的发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越来越健全,劳动保护设施越来越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范围、品种和数量也不断增加。1951年,县人民政府颁布《关于加强城乡妇女劳动保护的决定》。1956年,县人民委员会制定《关于装卸搬运作业劳动条件的规定(草案)》。1959年,成立蓬莱县安全检查委员会,各企业单位均设专人主管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并开始为夜班职工发夜餐补贴。1960年,有粉尘污染的厂矿企业增设防尘、除尘设备。1962年,贯彻执行山东省劳动厅、电力工业厅《关于加强工业安全用电防止触电事故的通知》,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强化安全用电管理。1971年开始,为从事高温作业和接触有害物质等特殊行业的职工发放保健食品费。
  1976年,成立蓬莱县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县计划委员会设专人负责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1981年,劳动局设安全监察股,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及锅炉压力容器的监督检查工作。1985年,县内企业均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按职工总数2~5%配备专职安全员,企业、车间、班组、职工逐级签定安全合同,县内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1987年11月,成立蓬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12月,成立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负责全县锅炉压力容器的检验工作。1989年10月,成立蓬莱县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站,负责企业的安全卫生检测工作。同年,县人民政府颁布《关于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通知》,县、乡镇、企业主管部门、企业、车间、班组层层签定安全目标责任状。至1991年,全县共签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4万多份,30家试点企业分别达到安全生产一、二、三级和合格级标准。
   附:县内重大伤亡事故 1950年4月11日,九区炉上村7名农民在氟石矿旧坑洞中采氟石,坑洞倒塌,死2人,伤4人。
  1959年夏季,蓬莱港建港工地将炸药、雷管、导火索等物混放在休息棚内,因吸烟引起爆炸,死2人,伤1人。
  1960年2月14日,蓬莱县酿酒厂锅炉爆炸,死2人,伤1人。
  1964年4月11日,南王公社窑上大队7名青年妇女在村西新建的砖拱桥下清理发悬泥土,拱桥倒塌,7名妇女、1名六岁女孩被砸死。
  1985年8月19日,村里集镇氟石矿矿井透水,井下6名工人全部遇难。
  1989年5月14日,上魏家村鞭炮厂因使用铁器工具,打出火花,引起火药燃烧,死亡5人。

知识出处

蓬莱县志

《蓬莱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蓬莱县志》是一部新编地方志书,书中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全面系统地记述了蓬莱1840—1991年的发展历史。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综述县情大略和境内发生的重大事件;中按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顺序设专志,末设人物和附录。全志共30编,120万字,并配有图片百余幅。政治部类重点记述了蓬莱人民的革命斗争历程,突出了建国后在党派群团和政权建设方面所取得的光辉业绩。经济和文化部类则着重记述了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生产、流通、城乡建设、文教科卫等各项事业所发生的重大变化。人物编除为民族英雄戚继光、一代枭雄吴佩孚、当代作家杨朔等著名蓬莱人立传外,还编纂了革命烈士英名录和模范人物名录。志书对驰名中外的蓬莱阁、迅猛发展的旅游业和风俗、方言等均设专编记述,并收录了海市蜃楼照片、八仙过海传说等珍贵资料,充分显示了“蓬莱仙境”、“旅游胜地”的地方特色,是中外宾朋了解蓬莱、游览仙境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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