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牺牲、病故抚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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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蓬莱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2402
颗粒名称: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牺牲、病故抚恤
分类号: D632.3
页数: 2
页码: 192-193
摘要: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县内对牺牲、病故的革命军人、革命工作人员、参战民工、民兵等人员,除妥善办理丧事外,均按抚恤条例规定,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1941年实行“凡有尸体可葬者,由国家备办棺木、衣服,妥善安葬”,“同时一律发给其家属殡葬粮600~800斤,抚恤款500~1200元”(北海币)的规定。1943年实行对“作战牺牲家庭生活困难的”,除发给殡葬费和抚恤金外,“并由政府为其家属介绍工作”的规定。1944年实行“抗日军人阵亡,由所在部队或地方政府埋葬,埋葬费不超过1300元,发给其家属抚恤金500元”的规定。1948年,抚恤金改为小米150~300公斤。
关键词: 优抚 战争时期 抚恤

内容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县内对牺牲、病故的革命军人、革命工作人员、参战民工、民兵等人员,除妥善办理丧事外,均按抚恤条例规定,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1941年实行“凡有尸体可葬者,由国家备办棺木、衣服,妥善安葬”,“同时一律发给其家属殡葬粮600~800斤,抚恤款500~1200元”(北海币)的规定。1943年实行对“作战牺牲家庭生活困难的”,除发给殡葬费和抚恤金外,“并由政府为其家属介绍工作”的规定。1944年实行“抗日军人阵亡,由所在部队或地方政府埋葬,埋葬费不超过1300元,发给其家属抚恤金500元”的规定。1948年,抚恤金改为小米150~300公斤。

知识出处

蓬莱县志

《蓬莱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蓬莱县志》是一部新编地方志书,书中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全面系统地记述了蓬莱1840—1991年的发展历史。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综述县情大略和境内发生的重大事件;中按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顺序设专志,末设人物和附录。全志共30编,120万字,并配有图片百余幅。政治部类重点记述了蓬莱人民的革命斗争历程,突出了建国后在党派群团和政权建设方面所取得的光辉业绩。经济和文化部类则着重记述了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生产、流通、城乡建设、文教科卫等各项事业所发生的重大变化。人物编除为民族英雄戚继光、一代枭雄吴佩孚、当代作家杨朔等著名蓬莱人立传外,还编纂了革命烈士英名录和模范人物名录。志书对驰名中外的蓬莱阁、迅猛发展的旅游业和风俗、方言等均设专编记述,并收录了海市蜃楼照片、八仙过海传说等珍贵资料,充分显示了“蓬莱仙境”、“旅游胜地”的地方特色,是中外宾朋了解蓬莱、游览仙境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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