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耕代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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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蓬莱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2396
颗粒名称: 助耕代耕
分类号: D632.3
页数: 1
页码: 191
摘要: 抗日战争时期,县内农村对抗属、工属、烈属、残废军人给予助耕优待,按农村季节临时调拨人力帮耕种、帮管理、帮收获。1945年改助耕为代耕,采取派差代耕和固定代耕形式,为优待对象代耕全部或部分耕地。是年,全县3687户优待对象,享受全部代耕的456户,代耕土地4230亩;享受部分代耕的2174户,代耕土地17390亩。建国初期,采用拨工代耕制。以村为单位调拨劳力进行代耕称“小拨工”,以乡为单位统筹调剂进行代耕称“大拨工”。是年,全县685个村,实行代耕固定到户的592个村,实行“大拨工”的70个村,实行工票制的23个村。1955年部队军官、在部队服役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薪金制,1956年5月,县内代耕优待取消。
关键词: 优抚工作 助耕代耕

内容

抗日战争时期,县内农村对抗属、工属、烈属、残废军人(时称荣誉军人)给予助耕优待,按农村季节临时调拨人力帮耕种、帮管理、帮收获。1945年改助耕为代耕,采取派差代耕和固定代耕形式,为优待对象代耕全部或部分耕地。是年,全县3687户优待对象,享受全部代耕的456户,代耕土地4230亩;享受部分代耕的2174户,代耕土地17390亩。建国初期,采用拨工代耕制。以村为单位调拨劳力进行代耕称“小拨工”,以乡为单位统筹调剂进行代耕称“大拨工”。1951年始,实行固定代耕制。是年,全县685个村,实行代耕固定到户的592个村,实行“大拨工”的70个村,实行工票制的23个村。1953年,县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颁布搞好代耕工作的决议,规定代耕必须做到“三保”(保证深耕细作,保证多打粮食,保证不毁坏土地)、“六先”(先送粪,先耕,先种,先锄,先收,先打);是年,全县98%以上的村实行固定代耕制。1955年部队军官、在部队服役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薪金制,1956年5月,县内代耕优待取消。

知识出处

蓬莱县志

《蓬莱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蓬莱县志》是一部新编地方志书,书中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全面系统地记述了蓬莱1840—1991年的发展历史。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综述县情大略和境内发生的重大事件;中按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顺序设专志,末设人物和附录。全志共30编,120万字,并配有图片百余幅。政治部类重点记述了蓬莱人民的革命斗争历程,突出了建国后在党派群团和政权建设方面所取得的光辉业绩。经济和文化部类则着重记述了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生产、流通、城乡建设、文教科卫等各项事业所发生的重大变化。人物编除为民族英雄戚继光、一代枭雄吴佩孚、当代作家杨朔等著名蓬莱人立传外,还编纂了革命烈士英名录和模范人物名录。志书对驰名中外的蓬莱阁、迅猛发展的旅游业和风俗、方言等均设专编记述,并收录了海市蜃楼照片、八仙过海传说等珍贵资料,充分显示了“蓬莱仙境”、“旅游胜地”的地方特色,是中外宾朋了解蓬莱、游览仙境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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