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刑事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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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蓬莱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237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刑事审判
分类号: D915.18
页数: 1
页码: 185
摘要: 1980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受理除反革命案件、无期徒刑和死刑及涉外的刑事案件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文化大革命”中,人民陪审员陪审刑事案件制度被取消,1979年恢复。1950年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1956年开展肃反运动,人民法院依法审判惩办一批反革命分子。“文化大革命”期间,审判程序和审判制度遭破坏。1980年1月,实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恢复各项审判制度,依照法律程序,独立行使审判权。刑事审判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案,稳、准、狠地打击犯罪分子。1950~1991年,在法院审结的各类刑事案件中,1950~1965年的占70.7%,1966~1976年的占8%,1977~1979年的占2.1%,1980~1991年的占19.2%。
关键词: 判决 司法裁判 司法审判 刑事审判 侦查讯问

内容

1950~1979年,县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反革命案件和普通刑事案件。1980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受理除反革命案件、无期徒刑和死刑及涉外的刑事案件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1954年,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刑事案件制度和公开审判等制度。“文化大革命”中,人民陪审员陪审刑事案件制度被取消,1979年恢复。
  1950年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1956年开展肃反运动,人民法院依法审判惩办一批反革命分子。“文化大革命”期间,审判程序和审判制度遭破坏。1977年开始,审判工作逐步走向正轨。1980年1月,实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恢复各项审判制度,依照法律程序,独立行使审判权。刑事审判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案,稳、准、狠地打击犯罪分子。
  1950~1991年,在法院审结的各类刑事案件中,1950~1965年的占70.7%,1966~1976年的占8%,1977~1979年的占2.1%,1980~1991年的占19.2%。

知识出处

蓬莱县志

《蓬莱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蓬莱县志》是一部新编地方志书,书中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全面系统地记述了蓬莱1840—1991年的发展历史。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综述县情大略和境内发生的重大事件;中按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顺序设专志,末设人物和附录。全志共30编,120万字,并配有图片百余幅。政治部类重点记述了蓬莱人民的革命斗争历程,突出了建国后在党派群团和政权建设方面所取得的光辉业绩。经济和文化部类则着重记述了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生产、流通、城乡建设、文教科卫等各项事业所发生的重大变化。人物编除为民族英雄戚继光、一代枭雄吴佩孚、当代作家杨朔等著名蓬莱人立传外,还编纂了革命烈士英名录和模范人物名录。志书对驰名中外的蓬莱阁、迅猛发展的旅游业和风俗、方言等均设专编记述,并收录了海市蜃楼照片、八仙过海传说等珍贵资料,充分显示了“蓬莱仙境”、“旅游胜地”的地方特色,是中外宾朋了解蓬莱、游览仙境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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