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刑事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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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蓬莱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236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刑事检察
分类号: D916.3
页数: 1
页码: 184
摘要: 1955年5月人民检察院开始全面担负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间,检察工作瘫痪。1978年5月恢复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逐步加强。至1991年底,审查批准逮捕的案犯占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犯的87.4%,不批准逮捕的占7.1%,退查和公安机关自行撤回的占5.5%;审查决定起诉的案犯占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犯的92.4%,免予起诉、不起诉和退查的占7.6%。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全部派员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检察院还对漏捕漏诉的案犯予以增捕增诉,对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
关键词: 检察院 检察机关 检察

内容

1955年5月人民检察院开始全面担负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至1966年12月审查批捕的案犯占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犯的73.6%,不批准逮捕的占20.5%,退查和公安机关自行撤回的占5.9%;审查决定起诉的案犯占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犯的95.6%,免于起诉和不起诉的占2.4%,退查和公安机关自行撤回的占2%;出庭支持公诉1119次。“文化大革命”期间,检察工作瘫痪。1978年5月恢复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逐步加强。至1991年底,审查批准逮捕的案犯占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犯的87.4%,不批准逮捕的占7.1%,退查和公安机关自行撤回的占5.5%;审查决定起诉的案犯占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犯的92.4%,免予起诉、不起诉和退查的占7.6%。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全部派员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检察院还对漏捕漏诉的案犯予以增捕增诉,对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

知识出处

蓬莱县志

《蓬莱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蓬莱县志》是一部新编地方志书,书中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全面系统地记述了蓬莱1840—1991年的发展历史。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综述县情大略和境内发生的重大事件;中按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顺序设专志,末设人物和附录。全志共30编,120万字,并配有图片百余幅。政治部类重点记述了蓬莱人民的革命斗争历程,突出了建国后在党派群团和政权建设方面所取得的光辉业绩。经济和文化部类则着重记述了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生产、流通、城乡建设、文教科卫等各项事业所发生的重大变化。人物编除为民族英雄戚继光、一代枭雄吴佩孚、当代作家杨朔等著名蓬莱人立传外,还编纂了革命烈士英名录和模范人物名录。志书对驰名中外的蓬莱阁、迅猛发展的旅游业和风俗、方言等均设专编记述,并收录了海市蜃楼照片、八仙过海传说等珍贵资料,充分显示了“蓬莱仙境”、“旅游胜地”的地方特色,是中外宾朋了解蓬莱、游览仙境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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