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交通监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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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蓬莱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2361
颗粒名称: 第七节 交通监理
分类号: U491.1+16
页数: 1
页码: 184
摘要: 1956年,成立蓬莱县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交通安全工作。1959年,全县设群众安全监督员87人。1986年7月,成立交通队。1987年3月,交通监理所和交通队合并为公安交通警察队。县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全部得到妥善处理。1978年,全年无交通死亡事故发生,监理站被评为烟台市“交通安全先进单位”,山东省交通厅奖给“北京”212吉普车1部。交通事故发生后,监理部门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查明情况,确定事故责任,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关键词: 交通监理 交通管理 探测器

内容

1956年,成立蓬莱县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交通安全工作。1959年,全县设群众安全监督员87人。1960年设交通安全宣传员123人。1977年,建立蓬莱县车辆监理站;1978年,改称交通监理站;1984年,改称交通监理所。1986年7月,成立交通队。1987年3月,交通监理所和交通队合并为公安交通警察队(交通管理科)。县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全部得到妥善处理。1978年,全年无交通死亡事故发生,监理站被评为烟台市“交通安全先进单位”,山东省交通厅奖给“北京”212吉普车1部。
  机动车辆及其驾驶员管理汽车、摩托车的立档、转户、年度审查及驾驶员的考试发证、转籍、年度审查由烟台市交通监理处负责办理;拖拉机、简易机动车、简易摩托车、机踏车的立档、转户、年度审查及驾驶员的考试发证、转籍、年度审查由县交通监理所负责办理。1985年,摩托车和从事常年营业性运输的25马力(含25马力)以上拖拉机及驾驶员的上述管理业务,改由县交通监理所负责办理;从事临时营业性运输的20马力(含20马力)以下拖拉机改由农机监理部门管理。
  安全管理建国后,蓬莱县政府先后7次发布交通安全管理通告。交通管理部门加强交通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分路查、内查两种。路查:监理员轮流上路,抽检过往车辆,纠正违章;内查:定期和不定期到有车单位抽查车辆和检查安全月活动情况。
  交通事故发生后,监理部门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查明情况,确定事故责任,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知识出处

蓬莱县志

《蓬莱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蓬莱县志》是一部新编地方志书,书中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全面系统地记述了蓬莱1840—1991年的发展历史。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综述县情大略和境内发生的重大事件;中按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顺序设专志,末设人物和附录。全志共30编,120万字,并配有图片百余幅。政治部类重点记述了蓬莱人民的革命斗争历程,突出了建国后在党派群团和政权建设方面所取得的光辉业绩。经济和文化部类则着重记述了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生产、流通、城乡建设、文教科卫等各项事业所发生的重大变化。人物编除为民族英雄戚继光、一代枭雄吴佩孚、当代作家杨朔等著名蓬莱人立传外,还编纂了革命烈士英名录和模范人物名录。志书对驰名中外的蓬莱阁、迅猛发展的旅游业和风俗、方言等均设专编记述,并收录了海市蜃楼照片、八仙过海传说等珍贵资料,充分显示了“蓬莱仙境”、“旅游胜地”的地方特色,是中外宾朋了解蓬莱、游览仙境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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