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社会治安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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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蓬莱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234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社会治安管理
分类号: D631
页数: 3
页码: 180-182
摘要: 户口管理 清末,户口管理以征税为主要目的,丁税入地,户口调查工作较为细致。建国以后,人民政府将户口管理工作列为国家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农村人口迁移户口,须村证明,乡介绍,县公安部门批准。人民政府建立后,公安机关依法取缔妓院,对妓女进行教育、改造,帮助她们安家立业。吸毒现象彻底铲除。人民政府建立后,公安机关开展查禁赌博专项斗争,赌博邪风有所收敛。公安机关每年开展打击赌博专项斗争,采取换便衣、跟车船上线等办法,严厉查禁。打击刑事犯罪抗日战争和全国解放战争时期,人民公安的主要职责是除奸反特,同时负责一般刑事案件侦破。建国后,公安工作重点转为打击刑事犯罪。
关键词: 公安工作 国家安全 社会治安

内容

户口管理 清末,户口管理以征税为主要目的,丁税入地,户口调查工作较为细致。
  民国初期,户口管理不严。1931年和1933年,全县先后进行两次户口统计,户口管理逐渐严格。1937年“七·七”事变后,战事频繁,户口管理搁置。
  建国以后,人民政府将户口管理工作列为国家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1951年公安局建立户口登记簿,进行户口登记。1954年,乡镇建立户口登记簿和人口变动登记册,对出生、死亡、迁出、迁入进行登记。1956年2月,县公安局设立户籍股,户口管理更加严格。农村人口迁移户口,须村证明,乡介绍,县公安部门批准。1958年,户口管理改为公社和生产大队两级管理,公社管审批办理迁出、迁入、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生产大队管出生、死亡登记。建立活册户口登记卡片簿,一人一张户口登记卡片。1959年9月,各公社设专职户籍员。1962年,国家机构精简,公社户籍员撤销。“文化大革命”期间户口管理一度混乱,1978年恢复正常。1981年11月,公社重新配备专职户籍员,生产队由会计兼管户口。1983年开始,各乡镇的户籍管理工作均由当地公安派出所负责。1989年,实行身份证制度,年满16岁的公民必须办理身份证,由县、乡两级管理。
  改造娼妓旧社会,县城和部分村镇曾出现过明妓暗娼,日伪军盘踞蓬莱期间,县城有5处妓院。人民政府建立后,公安机关依法取缔妓院,对妓女进行教育、改造,帮助她们安家立业。
  禁烟肃毒清末,鸦片传入蓬莱。1939年,日伪军侵占蓬莱县城后,城内“东兴”、“福合”等十多家土店烟馆由伪县公署备案,商业科核发营业证明,公开经营。人民政府建立后,公安机关依法取缔烟馆,收缴毒具300余套、烟泡200多个;对染有吸毒恶习者进行登记教育,屡教不改者,予以劳动改造。吸毒现象彻底铲除。
  查禁赌博 1937年以前,蓬莱县城乡赌风甚盛。抗日战争和全国解放战争时期,沦陷区和国民党占领区赌风依然盛行,赌徒输赢少则几元,多则上千元。人民政府建立后,公安机关开展查禁赌博专项斗争,赌博邪风有所收敛。1963年2月,遵照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查禁赌博的通告》要求,严惩赌头,查封赌场,赌博歪风基本刹住。80年代初,赌博歪风再度抬头。1983年初,公安机关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对赌徒给予拘留、罚款等处罚,赌博现象基本得到控制。1988年后,赌博活动出现新变化,客车、客船上赌博活动猖獗,赌资大,输赢快。公安机关每年开展打击赌博专项斗争,采取换便衣、跟车船上线等办法,严厉查禁。
  打击刑事犯罪抗日战争和全国解放战争时期,人民公安的主要职责是除奸反特,同时负责一般刑事案件侦破。
  建国后,公安工作重点转为打击刑事犯罪。1957年,开展“打击现行,破获积案”活动,破获一批刑事案件,积案全部侦破。此后,刑事案件发案数较少,社会治安较为稳定。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法制遭破坏,刑事案件发案率上升。1979年,公安机关根据改革开放的需要,开展“反盗窃,抓流窜,破大案”活动,坚决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1983~1986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实行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展开声势浩大的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三大战役,6次集中收捕,依法从重从快严惩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1984年,刑事案件发案率比1983年下降47%。此后,“严打”斗争不断深入,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整顿一批治安秩序混乱的村庄和单位,挖出一批隐藏较深的犯罪分子,打掉一些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团伙和窝点。1991年,刑事案件发案率比1990年下降19.7%。 附:案例登州镇待业青年孟纪(男,19岁)因恋爱遭其父、母及姐姐的反对,遂产生杀人恶念。1990年10月20日晚,孟纪伙同蓬莱县劳动技校学生李升令(男,19岁),在其家中将父、母和姐姐杀害。孟纪和李升令于1990年10月29日被逮捕,1991年1月被依法处决。
  特种行业管理建国后,公安机关对全县的旅店和刻字、印刷、旧货收购、钟表修理及公共娱乐场所等14种行业进行登记管理。1983年,特种行业重新登记,制定新的管理办法,坚持对从事特种行业人员进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经常登门检查,堵塞漏洞。
  枪支弹药管理 1946年,县人民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各区对所有枪支弹药登记上报,严格管理。建国后,全县枪支弹药归公安机关管理。198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切实加强公安保卫系统枪支弹药管理规定的通知》,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枪支管理的通告》。1984年对各种枪支(包括猎枪、土枪)普遍进行登记、发证。凡是无证的,不经治安部门批准私自购买的和私造的枪支一律没收。1990年6月,公安机关规定群众不准购买猎枪,汽枪的交易场所需经公安机关批准。
  爆炸物品管理 1954年县公安局遵照上级指示,对全县的火药生产,雷管、导火索等物品的销售、运输、使用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对有关单位逐个进行检查;收缴散存在民间的地雷、炮弹共327枚。1961年,开设爆破人员培训班,培训100名爆破人员;对各单位爆炸物品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1981年9月,县公安局发出通知,要求严格执行《爆炸物品管理守则》,严禁私自购买、使用爆破器材;处理私自制造危险爆炸物品者25人。1988年开始,各公安派出所建立炸药库,专人看管;对使用炸药的单位实行发药、监炮、回收一条龙服务。
  自行车管理 1977年,建立三级管理网,县公安局设自行车管理处,公社设自行车管理站,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生产大队设兼职自行车管理员,实行自行车登记、挂牌、发证管理制度,在自行车的主要零部件上加打钢印号码(和车牌号码相同),每年验证一次。1991年起,在原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又实行自行车钥匙挂自行车号码牌的办法,自行车被盗现象明显减少。
  综合治理 80年代,公安机关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法制教育的同时,不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出抓三个防范体系建设:一是抓多元保障的责任制体系的建设,建立以“谁主管,谁负责”为核心的各级领导负责制、岗位安全责任制和治安承包责任制。1991年,全县已普遍实行治安承包责任制,厂企单位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书,农村制定“乡规民约”,采取家长包子女、教师包学生、村委会包村民、工厂包工人等方法,对社会治安实行全方位、立体式综合治理;对一般违法人员和刑释人员由公安干警牵头,会同其所在单位的治安、青年、妇女等组织,组成帮教小组,对其实行思想上帮助教育,生活上体贴照顾,生产上(劳动上)适当安排和指导,有的放矢地进行帮教。二是抓基层组织体系的建设,以保卫科和派出所为根基,建立健全以基层治安保卫委员会为主体的多种形式、不同层次的治安巡逻队。三是抓物技合防体系的建设,在公共复杂场所设治安岗亭;县城居民区建防护墙、值勤室,安装防盗安全门,设置看门望锁队;有关单位建立内部安全财会室;建立健全暂住人口、民用爆炸物品和船舶治安3个管理站。

知识出处

蓬莱县志

《蓬莱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蓬莱县志》是一部新编地方志书,书中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全面系统地记述了蓬莱1840—1991年的发展历史。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综述县情大略和境内发生的重大事件;中按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顺序设专志,末设人物和附录。全志共30编,120万字,并配有图片百余幅。政治部类重点记述了蓬莱人民的革命斗争历程,突出了建国后在党派群团和政权建设方面所取得的光辉业绩。经济和文化部类则着重记述了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生产、流通、城乡建设、文教科卫等各项事业所发生的重大变化。人物编除为民族英雄戚继光、一代枭雄吴佩孚、当代作家杨朔等著名蓬莱人立传外,还编纂了革命烈士英名录和模范人物名录。志书对驰名中外的蓬莱阁、迅猛发展的旅游业和风俗、方言等均设专编记述,并收录了海市蜃楼照片、八仙过海传说等珍贵资料,充分显示了“蓬莱仙境”、“旅游胜地”的地方特色,是中外宾朋了解蓬莱、游览仙境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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