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国县政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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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蓬莱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228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民国县政府
分类号: D035.1
页数: 2
页码: 160-161
摘要: 1912年,县衙改为县民政署,设民政长,总理全县政务。1913年,县民政署改称县公署,民政长改称县知事,下设总务科、财政科、司法科、民政科、警察所、劝学所。1923年,劝学所改称教育局,增设劝业所。1925年,劝业所改称建设局。1929年,县政府下设5个科:一科,掌管民政、公安;二科,掌管地方财政、金库;三科,掌管财务;四科,掌管建设;五科,掌管教育。后,二科和三科合并。1937年年底,县政府解体。1938年12月,中共中央山东分局与国民党山东省政府达成协议,国民党山东省政府承认蓬莱县抗日民主政府为蓬莱县合法政府,正式委任蓬莱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为蓬莱县政府县长。1949年6月,国民党蓬莱县政府彻底解体。
关键词: 国家行政机关 机构改革 国家机构

内容

1912年,县衙改为县民政署,设民政长,总理全县政务。1913年,县民政署改称县公署,民政长改称县知事,下设总务科、财政科、司法科、民政科、警察所、劝学所。1923年,劝学所改称教育局,增设劝业所。1925年,劝业所改称建设局。1928年,县公署改称县政府,县知事改称县长。1929年,县政府下设5个科:一科,掌管民政、公安;二科,掌管地方财政、金库;三科,掌管财务;四科,掌管建设;五科,掌管教育。后,二科和三科合并。1937年年底,县政府解体。
  1938年12月,中共中央山东分局与国民党山东省政府达成协议,国民党山东省政府承认蓬莱县抗日民主政府为蓬莱县合法政府,正式委任蓬莱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为蓬莱县政府县长。1940年3月,国民党山东省政府委派沈伯祥为蓬莱县县长,重组国民党蓬莱县政府,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县政府相对抗。国民党县政府设民政科、财政科、教育科、军事科、保安大队。1942年4月,沈伯祥被击毙,国民党县政府解体;11月,国民党山东省政府委派王明长为蓬莱县县长,组建蓬莱县政府,先后活动于青岛、莱阳、即墨等地,1947年9月,跟随国民党军队进占蓬莱县城,1948年3月,县城解放,逃离蓬莱县境。1949年6月,国民党蓬莱县政府彻底解体。
  基层行政机构以区、乡镇、保、甲4级时间最长,区成立区署,设区长、指导员;乡镇成立乡镇公所,设正、副乡镇长;保成立办事处,设正、副保长;甲设甲长。
  附:日伪县公署 1937年12月,国民党员张季瑞勾结盘踞烟台的日伪组织,成立蓬莱县临时政府,自任县长,设秘书科、警察局、民团大队。1938年3月,蓬莱县人民抗日武装起义部队攻克县城,伪临时县政府解体。4月,李同轩、李兆祥组织蓬莱县治安维持会,李兆祥代会长,骆柽庭任顾问,设民政、财政、外交、教育四科。12月,维持会改称县公署,伪登州道派刘耀东任县知事,设秘书办公室、财政科、建设科、教育科。1939年秋,增设警察局。1940年1月,张余三接任县知事,向井克已任顾问,增设民政科、宣传科。1942年8月,刘荣斋接任县知事,梁川任顾问。1943年1月,伪山东省署派柳江城任县知事。1944年10月,伪山东省署派赵富文任县知事。1945年8月,蓬莱县城解放,日伪政权覆灭。
  伪县政府下设区、乡镇、村3级公所,分别设区长、副区长、乡镇长、村长。实行保甲制:10户为甲,设甲长;10甲为保,设正、副保长;数保为联保,设联保主任。

知识出处

蓬莱县志

《蓬莱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蓬莱县志》是一部新编地方志书,书中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全面系统地记述了蓬莱1840—1991年的发展历史。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综述县情大略和境内发生的重大事件;中按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顺序设专志,末设人物和附录。全志共30编,120万字,并配有图片百余幅。政治部类重点记述了蓬莱人民的革命斗争历程,突出了建国后在党派群团和政权建设方面所取得的光辉业绩。经济和文化部类则着重记述了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生产、流通、城乡建设、文教科卫等各项事业所发生的重大变化。人物编除为民族英雄戚继光、一代枭雄吴佩孚、当代作家杨朔等著名蓬莱人立传外,还编纂了革命烈士英名录和模范人物名录。志书对驰名中外的蓬莱阁、迅猛发展的旅游业和风俗、方言等均设专编记述,并收录了海市蜃楼照片、八仙过海传说等珍贵资料,充分显示了“蓬莱仙境”、“旅游胜地”的地方特色,是中外宾朋了解蓬莱、游览仙境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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