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清末县衙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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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蓬莱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228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清末县衙
分类号: D035.1
页数: 3
页码: 158-160
摘要: 清末,县衙设知县、县丞、主簿、典史、巡检、驿丞、税关大使、河泊所官、教谕等官吏;下领“八房”、“三班”:吏房、户房、礼房、刑房、工房、仓房、库房、兵房;壮班、快班、皂班。知县不在原籍任职,其有一套随同来去的幕宾组成的办事机构:刑名、钱谷、书启、财房、征收。基层行政机构为保、社、村三级;城中设坊。
关键词: 国家行政机关 机构改革 国家机构

内容

清末,县衙设知县(总理全县政务)、县丞(主管粮、马、征税)、主簿(主管户籍、巡抚)、典史(主管监察、狱囚)、巡检(主管缉捕盗贼、盘结奸宄)、驿丞(主管邮政、印送)、税关大使(主管商行税务)、河泊所官(主管征收渔税)、教谕(主管科考及生员学业、品行)等官吏;下领“八房”、“三班”:吏房(主管官制官规)、户房(主管财务、地亩、粮租、契税、杂税)、礼房(主管学务、礼俗)、刑房(主管狱讼)、工房(主管河道、水利、城工、桥梁及其他工程事项)、仓房(主管储存粮谷)、库房(主管银钱)、兵房(主管军事、操练);壮班(值堂站班兼司捕缉)、快班(专管捕缉盗贼)、皂班(跟轿护卫)。
  知县不在原籍任职,其有一套随同来去的幕宾组成的办事机构:刑名(主管杀伤、斗殴、盗窃等词讼)、钱谷(主管赋税、报销、钱债、地亩等词讼)、书启(主管书札文书)、财房(主管银钱出纳)、征收(主管征收核算)。
  基层行政机构为保、社、村三级;城中设坊(相当于保级)。

知识出处

蓬莱县志

《蓬莱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蓬莱县志》是一部新编地方志书,书中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全面系统地记述了蓬莱1840—1991年的发展历史。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综述县情大略和境内发生的重大事件;中按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顺序设专志,末设人物和附录。全志共30编,120万字,并配有图片百余幅。政治部类重点记述了蓬莱人民的革命斗争历程,突出了建国后在党派群团和政权建设方面所取得的光辉业绩。经济和文化部类则着重记述了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生产、流通、城乡建设、文教科卫等各项事业所发生的重大变化。人物编除为民族英雄戚继光、一代枭雄吴佩孚、当代作家杨朔等著名蓬莱人立传外,还编纂了革命烈士英名录和模范人物名录。志书对驰名中外的蓬莱阁、迅猛发展的旅游业和风俗、方言等均设专编记述,并收录了海市蜃楼照片、八仙过海传说等珍贵资料,充分显示了“蓬莱仙境”、“旅游胜地”的地方特色,是中外宾朋了解蓬莱、游览仙境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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