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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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蓬莱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223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人民代表大会
分类号: D034.3
页数: 5
页码: 151-155
摘要: 1954年7月,蓬莱县开始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县、区、乡镇均设人民代表大会。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断,1978年4月恢复。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之前,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所在乡镇选民选举产生,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必须做情况介绍,获得所在选区或选举单位全体选民半数选票方可当选。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4年7月13~17日在县城召开,与会正式代表291人。会议收到提案561件。
关键词: 国家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

内容

1954年7月,蓬莱县开始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县、区、乡镇均设人民代表大会。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断,1978年4月恢复。1980年12月,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始设常务委员会。1989年5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始设办公室。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之前,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所在乡镇选民选举产生,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自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始,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改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同时,改等额选举为差额选举,一律实行无记名投票。代表候选人必须做情况介绍,获得所在选区或选举单位全体选民半数选票方可当选。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4年7月13~17日在县城召开,与会正式代表291人。会议听取讨论《关于宪法草案基本精神和内容的报告》,听取审议《蓬莱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粮食和物资供应的报告》、《关于夏季工作建议的报告》,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夏季工作的决议》、《关于拥护、宣传宪法草案的决议》,选举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收到提案561件。
  第二次会议:1955年12月26~30日在县城召开,与会正式代表251人,列席代表21人。会议听取审议《蓬莱县人民政府一年来工作报告和今后工作意见报告》,通过《关于蓬莱县人民政府一年来工作报告和今后工作意见报告的决议》、《蓬莱县1956年生产规划和征兵任务的决议》,决定将蓬莱县人民政府改为蓬莱县人民委员会,选举产生18人组成的县第一届人民委员会,选举县长、法院院长。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6年12月25~29日在县城召开,大会正式代表278人,与会257人,列席代表31人。会议听取审议《蓬莱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制订1957年工作计划,通过《关于蓬莱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新兵征集方案的决议》,选举产生19人组成的县第二届人民委员会和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县长、副县长(3人)、法院院长。会议收到提案537件。
  第二次会议:1957年7月22~25日在县城召开,与会正式代表222人,列席代表48人。会议学习《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听取审议《蓬莱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蓬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蓬莱县财政局工作报告》,通过《关于蓬莱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1957年财政预算方案的决议》。会议收到提案306件。
  第三次会议:1957年12月11~14日在县城召开,与会正式代表206人,列席代表27人。会议听取审议《蓬莱县人民委员会1957年下半年工作总结和今后工作意见报告》,通过《关于蓬莱县人民委员会1957年下半年工作总结和今后工作意见报告的决议》、《给全县人民的一封信》。会议收到提案249件。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8年5月31日至6月6日在县城召开,大会正式代表282人,与会245人。会议听取审议《蓬莱县人民委员会1958年上半年的工作报告》,听取讨论《中共蓬莱县委关于夏季工作任务报告》,通过《关于蓬莱县人民委员会1958年上半年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县第三届人民委员会和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县长、副县长(3人)、法院院长。
  第二次会议:1959年12月29~31日在县城召开,大会正式代表669人,与会362人,列席代表248人,69名政协委员列席会议。会议听取讨论《关于当前形势的报告》,听取审议《蓬莱县人民委员会关于一年来的工作和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通过《关于当前形势和蓬莱县人民委员会一年来工作报告的决议》、《1960年工农业生产计划的决议》。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60年12月16~20日在县城召开,大会正式代表420人,与会366人,列席代表及政协委员168人。会议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听取审议《蓬莱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通过《关于蓬莱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保护林木、严禁乱砍滥伐的决议》,选举产生23人组成的县第四届人民委员会和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县长、副县长(5人)。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63年6月14~17日在县城召开,大会正式代表300人,与会265人,列席代表123人。会议听取审议《蓬莱县人民委员会两年来工作总结和今后任务报告》,通过《蓬莱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选举产生16人组成的县第五届人民委员会和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县长、副县长(5人)、人民法院院长。会议收到提议案307件。
  第二次会议:1964年6月11~13日在县城召开,大会正式代表256人,与会219人,列席代表90人。会议听取审议《蓬莱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 《1964年生产计划和完成计划的措施的报告》、 《196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64年地方财政自筹预算安排意见的报告》,通过《蓬莱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补选县长和县人民委员会委员(1人)。会议收到提议案278件。
  第三次会议:1965年6月6~9日在县城召开,与会正式代表208人,列席代表89人。会议听取讨论《国际国内形势报告》,听取审议《蓬莱县人民委员会关于一年来政府工作总结和今后任务的报告》、 《1964年地方财政自筹决算执行情况和1965年地方财政自筹预算(草案)安排意见的报告》,通过《蓬莱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补选副县长(1人)。会议收到提议案251件。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66年3月16~18日在县城召开,与会正式代表160人,列席代表37人。会议听取审议《蓬莱县人民委员会两年来的工作总结和今后任务报告》、《1965年地方财政自筹决算执行情况和1966年地方财政自筹预算(草案)安排意见的报告》,通过《蓬莱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选举产生16人组成的县第六届人民委员会,选举县长、副县长(4人)、法院院长。会议收到提议案218件。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上级指示,1967年3月24日由军队代表、群众组织代表、干部代表组成的县革命委员会,列为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78年4月25~27日在县城召开,大会正式代表576人,与会539人。会议听取审议《蓬莱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蓬莱县1976年至1985年十年发展规划》报告,通过《蓬莱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蓬莱县1976年至1985年十年发展规划的决议》,选举产生47人组成的县革命委员会,选举县革命委员会主任、副主任(7人)、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0年12月11~14日在县城召开,与会正式代表239人。会议听取审议《蓬莱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蓬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蓬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蓬莱县1979年财政决算和1980年财政预算的报告》,通过关于县革命委员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及1979年财政决算和1980年财政预算报告4项决议。会议决定撤销县革命委员会,成立蓬莱县人民政府;选举产生15人组成的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3人)、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4人)、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会议收到提议案377件。
  第二次会议:1982年1月11~14日在县城召开,与会正式代表214人。会议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及《蓬莱县1980年财政决算、198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通过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及1980年财政决算、198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2年财政预算报告5项决议,补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3人)。会议收到提议案69件。
  第三次会议:1983年2月23~25日在县城召开,与会正式代表218人。会议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及《蓬莱县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报告》,通过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及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报告5项决议,选举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收到提议案70件。
  第四次会议:1983年11月13~14日在县城召开,与会正式代表194人。会议通过《蓬莱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延期换届的决议》。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4年5月20~23日在县城召开,大会正式代表241人,与会231人。会议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蓬莱县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今后三年计划安排的意见》、《蓬莱县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报告》,通过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今后三年计划安排意见、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报告6项决议,选举产生17人组成的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5人)、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3人)、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会议收到建议、批评和意见63件。
  第二次会议:1985年4月7~9日在县城召开,与会正式代表225人。会议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蓬莱县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蓬莱县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通过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报告、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6项决议。会议收到建议、批评和意见46件。
  第三次会议:1986年7月11~14日在县城召开,与会正式代表221人。会议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关于蓬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蓬莱县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蓬莱县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通过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第七个五年计划报告、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报告7项决议。会议接受人大常委会两名副主任辞职的请求。会议收到建议、批评和意见54件。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7年4月16~18日在县城召开,大会正式代表206人,与会199人。会议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蓬莱县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蓬莱县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通过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预算报告6项决议,选举产生15人组成的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4人)、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5人)、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会议收到建议、批评和意见52件。
  第二次会议:1987年12月13日在县城召开,与会正式代表203人。会议选举产生出席烟台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1人。
  第三次会议:1988年3月26~29日在县城召开,与会正式代表203人。会议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蓬莱县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蓬莱县1987年财政决算和1988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通过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1987年财政决算和1988年财政预算报告6项决议,审议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依法治县的议案》,通过《关于依法治县的决议》。会议收到建议、批评和意见30件。
  第四次会议:1989年3月28~30在县城召开,与会正式代表205人。会议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蓬莱县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蓬莱县1988年财政决算和198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通过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1988年财政决算和1989年财政预算报告6项决议。会议收到建议、批评和意见34件。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90年4月1~5日在县城召开,大会正式代表206人,与会199人。会议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蓬莱县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蓬莱县1989年财政决算和199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通过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1989年财政决算和1990年财政预算报告6项决议,选举产生17人组成的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6人)、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5人)、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会议收到建议、批评和意见61件。
  第二次会议:1991年4月2~4日在县城召开,与会正式代表191人。会议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蓬莱县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蓬莱县1990年财政决算和199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通过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1990年财政决算和1991年财政预算报告6项决议,审议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公办中小学校舍改造的议案》,通过《关于公办中小学校舍改造的决议》;审议通过《蓬莱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关于在全县公民中进行第二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会议收到建议、批评和意见103件。

知识出处

蓬莱县志

《蓬莱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蓬莱县志》是一部新编地方志书,书中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全面系统地记述了蓬莱1840—1991年的发展历史。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综述县情大略和境内发生的重大事件;中按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顺序设专志,末设人物和附录。全志共30编,120万字,并配有图片百余幅。政治部类重点记述了蓬莱人民的革命斗争历程,突出了建国后在党派群团和政权建设方面所取得的光辉业绩。经济和文化部类则着重记述了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生产、流通、城乡建设、文教科卫等各项事业所发生的重大变化。人物编除为民族英雄戚继光、一代枭雄吴佩孚、当代作家杨朔等著名蓬莱人立传外,还编纂了革命烈士英名录和模范人物名录。志书对驰名中外的蓬莱阁、迅猛发展的旅游业和风俗、方言等均设专编记述,并收录了海市蜃楼照片、八仙过海传说等珍贵资料,充分显示了“蓬莱仙境”、“旅游胜地”的地方特色,是中外宾朋了解蓬莱、游览仙境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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