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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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蓬莱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2205
颗粒名称: 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分类号: D442
页数: 1
页码: 145
摘要: 50年代初期,各级妇女组织大力宣传贯彻《婚姻法》,提倡婚姻自主,支持寡妇改嫁,推广新法接生。60年代,深入宣传贯彻男女同工同酬政策。80年代,大力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984~1991年,县和乡镇妇联共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180多期,培训妇女骨干6800多人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620讲,并通过组织法律知识竞赛,办宣传专栏,印发宣传材料、排演文艺节目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县妇联接待来信来访250起,处结率100%;配合司法部门查办拐卖妇女儿童、嫖娼、卖淫等案件70多起;通过调查,写出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问题等调查报告,向领导机关提出合理建议。1990年,县妇联被省妇联授予“普法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关键词: 妇女运动 合法权益

内容

50年代初期,各级妇女组织大力宣传贯彻《婚姻法》,提倡婚姻自主,支持寡妇改嫁,推广新法接生。60年代,深入宣传贯彻男女同工同酬政策。80年代,大力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983年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月活动,印发宣传材料13万份,开办宣传专栏147期,举办广播讲座58讲。1984~1991年,县和乡镇妇联共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180多期,培训妇女骨干6800多人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620讲,并通过组织法律知识竞赛,办宣传专栏,印发宣传材料、排演文艺节目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县妇联接待来信来访250起,处结率100%;配合司法部门查办拐卖妇女儿童、嫖娼、卖淫等案件70多起;通过调查,写出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问题等调查报告,向领导机关提出合理建议。1990年,县妇联被省妇联授予“普法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知识出处

蓬莱县志

《蓬莱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蓬莱县志》是一部新编地方志书,书中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全面系统地记述了蓬莱1840—1991年的发展历史。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综述县情大略和境内发生的重大事件;中按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顺序设专志,末设人物和附录。全志共30编,120万字,并配有图片百余幅。政治部类重点记述了蓬莱人民的革命斗争历程,突出了建国后在党派群团和政权建设方面所取得的光辉业绩。经济和文化部类则着重记述了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生产、流通、城乡建设、文教科卫等各项事业所发生的重大变化。人物编除为民族英雄戚继光、一代枭雄吴佩孚、当代作家杨朔等著名蓬莱人立传外,还编纂了革命烈士英名录和模范人物名录。志书对驰名中外的蓬莱阁、迅猛发展的旅游业和风俗、方言等均设专编记述,并收录了海市蜃楼照片、八仙过海传说等珍贵资料,充分显示了“蓬莱仙境”、“旅游胜地”的地方特色,是中外宾朋了解蓬莱、游览仙境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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