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活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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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蓬莱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2197
颗粒名称: 主要活动
分类号: D442
页数: 2
页码: 144-145
摘要: 1919年6月,妇女救国联合会会员集会,发表宣言书,呼吁“全国联络一气,为外争国权、内惩国贼而奋斗”。抗日战争时期,全县各级妇救会发动和组织妇女纺线、织布、缝军衣、做军鞋、站岗、放哨、传递情报、救护伤病员;青年妇女成立妇女自卫团、青妇队,袭扰打击敌人。1941年2月统计,全县妇女自卫团员3570人。妇女干部苗可俊1942年7月被盘踞大黄家日伪军捕去,受尽毒刑,坚贞不屈,残遭枪杀。会后,雨山区妇女三天做军鞋400双,辛店区妇女一个月纺线637公斤。组织妇女参加经济建设。全县评出市级商品生产先进集体6个,先进个人38个,其中先进个人标兵4个。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1987年,县妇联被评为全省妇女工作先进单位。
关键词: 妇女运动 妇女组织 蓬莱县

内容

1919年6月,妇女救国联合会会员集会,发表宣言书,呼吁“全国联络一气,为外争国权、内惩国贼而奋斗”。
  抗日战争时期,全县各级妇救会发动和组织妇女纺线、织布、缝军衣、做军鞋、站岗、放哨、传递情报、救护伤病员;青年妇女成立妇女自卫团、青妇队,袭扰打击敌人。1941年2月统计,全县妇女自卫团员3570人。妇女干部苗可俊1942年7月被盘踞大黄家日伪军捕去,受尽毒刑,坚贞不屈,残遭枪杀。
  解放战争时期,发动和组织妇女投入查减、反奸诉苦、土地改革、土改复查运动;发动妇女搞好生产、拥军支前,提出“男作战,女生产,立大功,万古传”行动口号。1947年3月,县妇联召开1000多名妇女参加的妇女支前生产立功代表大会,树立王振令为全县妇女劳动模范典型,在全县妇女中开展学习王振令活动。会后,雨山区妇女三天做军鞋400双,辛店区妇女一个月纺线637公斤。
  建国后,发动和组织妇女积极投入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在各条战线上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
  组织妇女参加经济建设。建国初期,发动和组织妇女参加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1950~1952年,全县728名妇女走出家庭,参加厂矿企事业和医务工作。1951年和1954年,先后两批共350名妇女赴新疆支援边疆建设。实现农业合作化以后,发动妇女参加集体生产劳动。1957年,80%的农村妇女每年参加农业合作社劳动200天以上。60年代,发动农村妇女积极参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搞丰产田、样板田、实验田,大力开展饲养、编织、刺绣、缝纫等家庭副业生产。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组织妇女积极发展商品生产,全县从事商品生产的妇女达到10万多人,占妇女劳力总数的97%,以妇女为主体的专业户1.6万多户,其中年收入5000元以上的1500多户。全县评出市级商品生产先进集体6个,先进个人38个,其中先进个人标兵4个。蓬莱县绣花厂女厂长门玉琦,带领全厂职工,努力发展生产,产品由单一的小码花边发展到8大类500多个规格、品种,畅销70多个国家和地区,年创产值3000多万元,实现利税300多万元;l2种产品荣获省市新产品奖,梭子花边连年保持国家金牌。门玉琦先后荣获“省劳动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女企业家”等荣誉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988年开始,每年冬季,村村成立“三八”突击队,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1991年冬,参加“三八”突击队的妇女6万多人,共出义务工14万多个,修路450公里,挖渠120公里,修平塘91座,搬动土石107万立方米。1990年,开展“三八”绿化工程活动,建“三八”林、“三八”路、“三八”街道,至1991年,共植树20.6万多株。站马张家村妇女主任巩念美,带领全村妇女改造荒山,16年如一日,共植树12万株,绿化荒山3700多亩,荣获县“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加强妇女活动阵地建设,组织妇女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建国初期,普遍开办妇女识字班,90%以上的青壮年妇女参加扫盲学习。60年代,农村成立妇女科学研究组,妇女科技队,开展科学实验活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采用举办文化学习班和各类技术培训班、广播讲座、技术比武、技术表演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组织妇女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至1991年,全县各级妇女组织,仅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即达到4180多期,参加培训妇女102000多人次,掌握三种以上技术的妇女54300人,技术能手25000多人。1990年,县妇联被省妇联授予“科普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龙阳村妇女初桂美担任村农业技术员20多年,先后试验推广农业新技术110项,繁育推广良种151万公斤,1991年省妇联授予她“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1985年,开始创办“妇女之家”,1987年建成“妇女之家”485处,省妇联授予蓬莱县“妇女之家先进县”荣誉称号。至1991年,全县607个农村妇代会全部建起“妇女之家”,其中一类135处,二类90处。
  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50年代初期,各级妇女组织大力宣传贯彻《婚姻法》,提倡婚姻自主,支持寡妇改嫁,推广新法接生。60年代,深入宣传贯彻男女同工同酬政策。80年代,大力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983年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月活动,印发宣传材料13万份,开办宣传专栏147期,举办广播讲座58讲。1984~1991年,县和乡镇妇联共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180多期,培训妇女骨干6800多人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620讲,并通过组织法律知识竞赛,办宣传专栏,印发宣传材料、排演文艺节目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县妇联接待来信来访250起,处结率100%;配合司法部门查办拐卖妇女儿童、嫖娼、卖淫等案件70多起;通过调查,写出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问题等调查报告,向领导机关提出合理建议。1990年,县妇联被省妇联授予“普法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发动妇女参政议政。建国以后,各级妇联积极动员妇女参加政权工作,十分注意选拔培养女干部。1950~1952年,全县431名妇女参加国家机关工作。1957年,全县有女乡党委书记3人、女乡长3人,女科、局长5人;农业社女社长21人,副社长300人。1987年,全县共有女干部1830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23人,县级1人;1991年增加到2583人,其中科级61人,县级2人。1991年,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女代表50人,占代表总数的24.3%。
  开展符合妇女特点的教育、竞赛活动。1977年,开展争创“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活动。1978年,开展争刨五好家庭活动。1983年,县内有3名妇女干部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1986年,开展“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四自”(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教育活动。活动中,每年都进行评选。1988年,全县共评选出“三八红旗手”3643人(其中1人翌年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评选出“三八红旗集体”156个,县妇联被省妇联授予“三八红旗集体”称号;评选出五好家庭52630户,好婆婆、好媳妇、好丈夫、好小姑等2876人,其中省级五好家庭7户。1989年,开展“双学双比”(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竞赛活动。1990年又增加“双增双节”(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内容,全县妇女参赛率达到98%。1991年,评选出县级以上先进能手23人,其中省级2人。1991年,在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八五”(第八个五年计划)巾帼建功杯竞赛活动,年底,县内1名妇女干部被省妇联授予“八五建功能手”称号。
  1987年,县妇联被评为全省妇女工作先进单位。1989年,全国妇联授予县妇联主任王玉清“优秀妇女干部”荣誉称号。1991年,全县涌现出省级先进妇联2个、省级优秀妇女干部7人,县妇联被评为省级先进妇联和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单位。
  1950~1991年,先后召开12次全县妇女代表大会。

知识出处

蓬莱县志

《蓬莱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蓬莱县志》是一部新编地方志书,书中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全面系统地记述了蓬莱1840—1991年的发展历史。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综述县情大略和境内发生的重大事件;中按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顺序设专志,末设人物和附录。全志共30编,120万字,并配有图片百余幅。政治部类重点记述了蓬莱人民的革命斗争历程,突出了建国后在党派群团和政权建设方面所取得的光辉业绩。经济和文化部类则着重记述了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生产、流通、城乡建设、文教科卫等各项事业所发生的重大变化。人物编除为民族英雄戚继光、一代枭雄吴佩孚、当代作家杨朔等著名蓬莱人立传外,还编纂了革命烈士英名录和模范人物名录。志书对驰名中外的蓬莱阁、迅猛发展的旅游业和风俗、方言等均设专编记述,并收录了海市蜃楼照片、八仙过海传说等珍贵资料,充分显示了“蓬莱仙境”、“旅游胜地”的地方特色,是中外宾朋了解蓬莱、游览仙境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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