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蓬莱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0520020210002109 |
颗粒名称: | 晚婚、晚育 |
分类号: | C924.21 |
页数: | 2 |
摘要: | 建国前,县内青年男女结婚年龄一般在17~20岁。此后,城乡青年结婚年龄大多推迟到法定年龄以后。1964年2月,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关于对提倡推迟结婚年龄,实行计划生育和节制生育工作的试行规定》,提出结婚年龄男子推迟到二十七八岁以后、女子推迟到二十五六岁以后为宜。1979年12月,推行农村男25周岁、女23周岁,国家干部、职工男女双方均在25周岁的晚婚标准;是年,晚婚率达到91.3%。1980年9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规定结婚年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1986年6月,推行国家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女性23周岁以后结婚的晚婚标准,24周岁以后生育为晚育。 |
关键词: | 计划生育 人口政策 蓬莱县 |
出版者:齐鲁书社
《蓬莱县志》是一部新编地方志书,书中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全面系统地记述了蓬莱1840—1991年的发展历史。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综述县情大略和境内发生的重大事件;中按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顺序设专志,末设人物和附录。全志共30编,120万字,并配有图片百余幅。政治部类重点记述了蓬莱人民的革命斗争历程,突出了建国后在党派群团和政权建设方面所取得的光辉业绩。经济和文化部类则着重记述了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生产、流通、城乡建设、文教科卫等各项事业所发生的重大变化。人物编除为民族英雄戚继光、一代枭雄吴佩孚、当代作家杨朔等著名蓬莱人立传外,还编纂了革命烈士英名录和模范人物名录。志书对驰名中外的蓬莱阁、迅猛发展的旅游业和风俗、方言等均设专编记述,并收录了海市蜃楼照片、八仙过海传说等珍贵资料,充分显示了“蓬莱仙境”、“旅游胜地”的地方特色,是中外宾朋了解蓬莱、游览仙境的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