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山东省三环制锁集团商标争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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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东省三环制锁集团公司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1684
颗粒名称: 1994年山东省三环制锁集团商标争议
分类号: F760.5
页数: 2
页码: 43-44
摘要: 本文介绍了山东省三环制锁集团1994年山东省三环制锁集团商标争议历史过程。
关键词: 三环制锁集团 商标争议 历史过程

内容

1994年3月2日,本厂又以(94)烟锁总字第7号文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递交了《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申请书》,请求撤销省外贸轻工不当注册的“三环”商标。3月15日,以集团字(94)第4号向省委、省政府递交了《关于“三环”锁商标之争及“三环”集团成立有关情况的报告》,对“三环”商标两本帐问题的解决提出了三点建议。4月26日,以烟锁总字(94)第13号文再次申请恢复本厂“三环”商标原注册日期与证号。同月,国家商标局依据《商标法》再次以准予本厂“三环”商标续展,不给省外贸轻工续展的法律规范方式,将“三环”商标实质性地确权给本厂。同时,国家商标局还以商标续(1994)70号文件明确指出:“烟台造锁总厂‘三环’商标从1952年2月1日注册至今,权利是延续的”,非常明确地阐明本厂“三环”商标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此期间,省外贸轻工意识到继续占用“三环”商标已无可能,先是于1992年向其韩国代理商提供有关文件,支持其在韩国抢注“三环”商标。同年,省外贸轻工又准备将其在泰国注册的“三环”商标转卖当地商人,被国家商标局和山东省工商局下文制止。1993年,省外贸轻工又与香港何枝公司在香港联合注册了“三环”商标,同时委托专职律师在西非各国注册。同年,在本厂向南非申办合资厂并申请“三环”商标注册时,省外贸轻工又以“三环”本国注册人的名义派人到南非进行阻挠,致使合资办厂被迫停止。
  1994年6月和9月,本厂曾以烟锁总宇(94)第19号和第23号文,两次向国家商标局请求“尽快依法解决‘三环’商标遗留问题”。7月份以集团(94)第29号文向省府办公厅递交了《关于保护“三环”锁商标,维护我省经济利益的报告》,恳请省政府出面协调原省外贸轻工在国外注册“三环”商标的转让工作,停止其仍在继续进行的侵权行为。1995年1月6日,针对省外贸轻工继续坚持“双续展”的立场,拒不转让其国外注册商标的情况,本厂以烟锁总字(95)第1号文向国家商标局递交了《关于强烈请求依法保护“三环”商标专用权,尽快驳回贸方商标续展申请的紧急报告》,强烈请求依据历史事实和商标法规,尽快驳回山东省日用百货进出口公司(原“省外贸轻工”分解而成的公司,以下称“日百公司”)的“三环”商标续展申请,彻底结束“三环”商标两本帐状况,保护企业和国家利益不受损失。8月份,又以烟锁总字(95)第3号向国家商标局递交了《关于再次请求依法驳回山东省日用百货进出口公司的“三环”商标继展申请的报告》。11月,以烟锁总字(95)第4号文向烟台市人民政府递交《关于三环商标使用及有关问题的报告》。

知识出处

山东省三环制锁集团公司志

《山东省三环制锁集团公司志》

本志内容包括:概述、大事记、集团的组建与建设、产品销售、技术科研、企业管理、党群工作、职工福利、先进人物。记载了1993-2000年烟台三环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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