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兼并烟台锁材厂(烟台联星工业总公司)成立山东省三环制锁集团公司铜材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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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东省三环制锁集团公司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1639
颗粒名称: 1、兼并烟台锁材厂(烟台联星工业总公司)成立山东省三环制锁集团公司铜材厂
分类号: F27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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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介绍了山东省三环制锁集团兼并烟台锁材厂(烟台联星工业总公司)成立山东省三环制锁集团公司铜材厂。
关键词: 山东 三环集团 锁业

内容

1995年4月,集团公司以集团字(95)第15号文《关于对联星工业总公司实行控股经营的报告》提请烟台市第二轻工业局审批。6月份市局根据市经委烟经企字(1995)20号文《关于对山东省三环制锁集团公司控股经营烟台联星工业总公司的批复》,以烟二轻总(95)2号文,同意集团公司控股经营烟台联星工业总公司。8月份,集团公司与福山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经过友好协商签订了将烟台联星工业总公司改建为山东省三环制锁集团烟台锁材有限公司的合同,集团公司占有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60%。同时在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根据合同书的规定和集团公司及福山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推荐,决定有限公司董事会由陈长水、王宏才、马日湘、谭文慧、李海日五人组成,陈长水任董事长,谭文慧任副董事长,姜秀兰任有限公司监事;会议聘任丛龙政为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成庆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该有限公司是集团公司的第一个紧密层成员。1997年,根据国发(1994)59号文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实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规定的通知》和烟台市优化资本结构办公室下发的《企业兼并破产有关政策和规定》、《关于企业兼并破产减人增效工作问题的通知》精神和烟优资办(1997)2号文,集团公司于1997年4月份以集团字(97)第17号文《关于三环制锁集团公司兼并烟台锁材厂的申请》(锁材厂即山东省三环制锁集团烟台锁材有限公司)提请烟台市二轻工业总公司批复。同时制定了《兼并工作方案》、《山东省三环制锁集团公司兼并烟台锁材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月签订了“兼并协议书”。1997年5月,烟台市优化资本结构办公室以烟优资办(1997)7号文予以批复,同意山东省三环制锁集团公司以承担债务形式兼并烟台锁材厂,并原则同意《兼并可行性研究报告》、《兼并工作方案》。锁材厂被兼并后,原法人资格即告取消,由集团公司法人资格存续,并设立山东省三环制锁集团公司铜材厂,为集团公司分公司,在福山区注册,各种税收在福山区缴纳。

知识出处

山东省三环制锁集团公司志

《山东省三环制锁集团公司志》

本志内容包括:概述、大事记、集团的组建与建设、产品销售、技术科研、企业管理、党群工作、职工福利、先进人物。记载了1993-2000年烟台三环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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