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县人民政府文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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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1484
颗粒名称: 栖霞县人民政府文件
并列题名: 栖政发〔85〕第236号
其他题名: 关于桃村镇驻地总体规划的批复
分类号: D630.1
页数: 2
页码: 240-241
摘要: 本文内容描述了栖霞县人民政府栖政发〔85〕第236号文件。
关键词: 国家机关工作 国家机构 行政管理

内容

桃村镇政府: 你镇报的《桃村镇驻地总体规划报告》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县政府同意你镇所作的总体规划。
  桃村镇是我县工业交通发展的重点集镇。镇驻地现有10741人,用地1.26平方公里,规划到2000年人口发展到5万人,用地7.8平方公里。
  根据地理位置和交通方便的优越条件,要进一步巩固现有基础工业,加快发展化工、建材、纺织、机械、农副产品加工业和适应的其它服务业,特别是要大力发展铁路和公路交通运输业,扩大储运仓库,壮大搬运队伍。
  要尽快采取措施,加强对焊条厂、轧钢厂、玻璃纤维厂、化肥厂、理石厂的污染处理。并按"三同时"的要求切实搞好新上工业项目的污染治理工作。
  镇区道路骨架为方格式。要加快镇区主干道路的建设,与此同时,搞好路边绿化和公共绿地规划。
  要严格控制规划区内的土地,需要占用土地的,必须服从规划和规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规划区内建设,都必须向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获准后,建设部门按照征用土地管理规定,办理征地手续,发给建设许可证,方可施工。
  实施总体规划是一个较长过程。实施中,要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分年度作出具体计划,在作好工作的基础上,付诸实施。
  栖霞县人民政府 1985年12月1日

知识出处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出版者:栖霞县城乡建设志编辑室

本志上限尽力追溯,下限断至1985年。采用纪事本末体、史志结合的方法,分门别类的进行记述。记述了栖霞县城乡建设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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