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0520020210001456 |
颗粒名称: | 为了加快污染治理步伐 |
分类号: | X32 |
页数: | 1 |
页码: | 212 |
摘要: | 1985年,环保部门根据各级政府要求,与城内污染较重的印染、针织、酒厂等厂家签订限期治理合同,至1986年完成各厂的污染治理项目。在抓老企业污染治理的同时,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徐家电镀厂,松山钢管厂、寺口造纸厂、中东电镀厂、杨础铁木家具厂,严格按"三同时"的要求,督促其采取治理污染措施。对已采取措施的单位经常督促检查,并向其推广外地的先进经验。如对徐家电镀厂、松山钢管厂的电镀废水处理,把原来的铁氧体法处理,改为铬酸盐还原菌法处理,强制其排放废水必需经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经过几个月的试验,排放废水从未检查出六价铬(Cr+6)。 |
关键词: | 环境管理 环境规划 环境管理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