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县集体建筑企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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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1339
颗粒名称: 二、县集体建筑企业
分类号: TU
页数: 1
页码: 164
摘要: 本文内容描述了建国后到1985年栖霞县集体建筑企业情况。
关键词: 建筑企业 建筑物 建筑业

内容

建国后至五十年代中期,栖霞县始终没有一支完整的建筑施工队伍。1958年秋,县政府根据县城建设发展的需要,将木器厂改组为栖霞县建筑公司,配有干部10人,职工313人。工程任务多的时候临时雇工,高峰时人数可达1000余人。公司下设石料厂300人,木制品车间140人,建筑施工队500余人(包括小工)。1961年因三年自然灾害影响,基本建设下马,县建筑公司解散停业。1968年12月,经济形势好转后,由交通局工程队13人,财政局修缮队10人,招收技术工人73人,重新组建栖霞县建筑队,隶属县工业局领导,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住房、厂房的建设和维修任务。1972年,县建筑队有职工102人,固定资产总值2万元。1975年7月,以县建筑队为基础,成立栖霞县建筑工程公司。1985年,经省建委批准为三级企业。至1985年底,建筑工程公司共有职工987人(其中272人为临时工)。有助理工程师3人,技术员13人,生产管理人员57人;工人平均技术等级为3.2级。下设经理室、办公室、施工技术科、材料科、政工科、财务科、保卫科、职工教育科、总务科等九个科室;设有钢筋车间、木材加工车间、成品车间、修配车间;有安装队一个,施工队五个,青工培训队一个,联营混凝土预制构件厂一处。拥有固定资产183.31万元,能承担各种大、小型工程建设及水电暖安装。1985年,完成建筑面积38450平方米,完成建安工作量625万元,建筑施工成优率60%以上,优良率80%,机械利用率85%。

知识出处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出版者:栖霞县城乡建设志编辑室

本志上限尽力追溯,下限断至1985年。采用纪事本末体、史志结合的方法,分门别类的进行记述。记述了栖霞县城乡建设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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