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0520020210001330 |
颗粒名称: | 附:县村镇建设办公室职责范围 |
分类号: | TU982.29 |
页数: | 1 |
页码: | 159 |
摘要: | 1.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府有关乡村建设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条例等。 2.负责制定全县乡村建设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检查督促规划和计划的实施。 3.组织编制、审批、实施和管理村镇总体规划,监督、管理村镇规划范围内土地的合理使用,协调村镇的综合开发和建设。 4.指导村镇房屋,设施的勘测、设计和施工,检查工程质量。 5.组织乡村建设的科学研究和科技情报交流,负责村镇建设人才培养和技术人员的培训。 6.安排国家和省、市两级政府,支援村镇建设的经费、建筑材料等。 7.组织村镇规划建设试点: 8.负责制定村镇建设的有关地方性管理法规、技术规定事宜。 |
关键词: | 城乡规划 烟台市 乡村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