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房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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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1324
颗粒名称: 一、农房建设
分类号: TU24
页数: 3
页码: 152-154
摘要: 本文内容描述了桃村镇农房建设。
关键词: 房屋 民用建筑 综合建筑

内容

解放前,栖霞县乡村农民的居住条件很差。一般农民建正房三间(有的五间),附有厢房二间,前有院墙与外界隔离,多系乱石砌墙,木棂窗户,三角屋架,屋顶以茅草或麦秸草苫盖,房屋进深一般为一丈三尺左右,檐高七尺半左右,一家祖辈三代居住在低矮简陋的茅屋内。富有者则建有南厅北正,东西两厢房的四合院。方整块石墙体,雕花方格门窗,木托梁结构屋架,屋顶以小瓦覆盖,房屋进深一丈三尺至一丈五尺,檐高八至九尺半左右。个别富贵大户或大家族则建有三至五进院,每院建正房五间,两侧厢房各三间,院落环扣,屋宇栉比;深宅大院,自成体系。
  1947年,实行土地改革时,没收了地主财产和富农多余的土地和房屋,分给无地无房或缺地、缺房的贫苦农民,改变了过去住房相差悬殊的现象。建国后,农民在自己的土地上自由耕种,由互助组到农业合作社直至人民公社化,农业生产发展较快,人民生活逐渐上升。但在人民公社化初期,由左的思想影响和自然灾害侵袭,国民经济受到极大破坏,农民生活下降,因而无力修建房屋。三年自然灾害后,国民经济经过调整、恢复。到七十年代初期,农业生产有所发展,农民的物质生活有了相应的提高,农村的住宅建设也逐年增多,建筑结构和建筑形式也有所更新。墙体一般采用方整块石座垟,青砖窗间墙,传统的木棂小窗改为方格玻璃窗,屋顶以机制的红瓦盖覆,房屋进深一丈五尺,檐高八至九尺半。至八十年代,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经济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广大人民的生产积极性。贸、工、农齐发展,国民经济日新月异,农民收入逐年增多。因此,农村出现了一个按规划建设,式样更新,平(房)楼(房)结合的建设兴盛期。据统计,1959年栖霞县农村住宅拥有量为92881栋,339371间,502.1万平方米,平均每户占有54平方米。1960年~1969年的十年间,农村新建住宅17843栋,73112间,112.06万平方米,平均每个建房户占有62.8平方米。1970年~1978年的九年间,农村新建住宅19915栋,84329间,133.81万平方米,平均每个建房户占有67.2平方米。1979年~1982年的四年间,农村新建住宅33633栋,153918间,230.01万平方米,平均每个建房户占有68.4平方米。1983年~1985年仅三年间,全县农村新建住房达20614栋,82456间,142.84万平方米,平均每个建房户占有69.2平方米。1985年,农村新建住房6097栋,24388间,43.37万平方米。现在农村住宅,崭新整齐,美观大方,卫生适用;旧貌变新颜。

知识出处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出版者:栖霞县城乡建设志编辑室

本志上限尽力追溯,下限断至1985年。采用纪事本末体、史志结合的方法,分门别类的进行记述。记述了栖霞县城乡建设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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