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0520020210001282 |
颗粒名称: | 供暖 |
分类号: | F294 |
页数: | 1 |
页码: | 126 |
摘要: | 建国前,城镇居民习惯上用柴草烧炕取暖,商家多用木炭取暖。建国后,机关、学校多用火炉取暖,主要燃料是柞木或硬杂木。后用煤炉取暖,主要燃料是煤炭。八十年代,干部、职工、居民开始自制家用土暖气,机关、工矿、企业也逐步安装暖气。 1980年~1982年,酒厂安装KEL4—10型锅炉2台,供暖面积1500平方米,其中办公取暖1000平方米,生产取暖500平方米。招待所一部安装锅炉一台,取暖面积5323平方米。1983年至1984年先后有邮电局、人民银行、粮食局、县医院、供电公司、县社、县委、县政府办公楼各安装锅炉一台。取暖面积共达48033平方米。 1984年以后,各单位建设办公楼、厂房和宿舍时,一并安装配备了供暖设施。 |
关键词: | 基础设施建设 公用事业 经济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