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水资源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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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1269
颗粒名称: 五、水资源管理
分类号: TV213.4
页数: 5
页码: 119-123
摘要: 水源地和现有水的管理,直接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和产品质量,因而县政府成立了节能领导小组,加强水资源管理。
关键词: 水资源保护 水资源管理 栖霞县

内容

水源地和现有水的管理,直接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和产品质量,因而县政府成立了节能领导小组,加强水资源管理。
  1.两个水场上游,严禁倒垃圾和堆放一切有毒物品。
  2.严禁在水源地范围内建有污染的工业,已建的其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必须经过处理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否则,一律不得向河内排放。违者按国家建委、卫生部《关于水源卫生保护》的有关规定,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3.自备水源管理 (1)水源是国家财富,单位不能视为己有,由县自来水公司统一管理,实行计划供水。
  (2)自备水源收取的水费,作为开发水源和自来水管理费用。
  (3)加强水质管理,保证人身健康,对自备水源的单位要取水样到自来水公司进行化验,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的方可使用,无化验证叫禁止使用。
  (4)各企事业单位的自备水源与循环水,不得与自来水管道接通,更不得在自来水管道上安装水泵,直接抽水升压。
   (5)使用自备水的单位,都要向节能领导小组办理用井手续。新打井单位,必须事先向节能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节能领导小组批准,方可施工;建成投产后,必须纳入用水计划,安装好水表,由自来水公司统一管理和计量收费。

知识出处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出版者:栖霞县城乡建设志编辑室

本志上限尽力追溯,下限断至1985年。采用纪事本末体、史志结合的方法,分门别类的进行记述。记述了栖霞县城乡建设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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