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处理标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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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1247
颗粒名称: 四、处理标准
分类号: R12
页数: 1
页码: 109
摘要: 1.街面路沿石上下保持清洁,无垃圾、污水,有一处不洁者扣0.20元 ,无人维持保洁的路段扣1.70元。2.垃圾箱点,做到及时清除无积存,周围干净无散落垃圾,并且存放整齐。有一处做不到日产、日清、日洁的扣当班0.50元,外溢影响环境卫生,发现一次扣2.00元。垃圾箱摆放不整齐,每处扣0.20元。3.公共厕所及时清扫刷洗,做到卫生整洁、无蛆蝇、冰块。如有蛆蝇、冰块或积水不洁者,发现一次扣1.70元。4.垃圾要分类过筛堆积,泥封发酵,及时灭蝇,不按要求处理,发现一次罚款1.70元。
关键词: 环境卫生 环境医学 栖霞县

内容

1.街面路沿石上下保持清洁,无垃圾、污水,有一处不洁者扣0.20元 ,无人维持保洁的路段扣1.70元。
  2.垃圾箱点,做到及时清除无积存,周围干净无散落垃圾,并且存放整齐。有一处做不到日产、日清、日洁的扣当班0.50元,外溢影响环境卫生,发现一次扣2.00元。垃圾箱摆放不整齐,每处扣0.20元。
  3.公共厕所及时清扫刷洗,做到卫生整洁、无蛆蝇、冰块。如有蛆蝇、冰块或积水不洁者,发现一次扣1.70元。
  4.垃圾要分类过筛堆积,泥封发酵,及时灭蝇,不按要求处理,发现一次罚款1.70元。

知识出处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出版者:栖霞县城乡建设志编辑室

本志上限尽力追溯,下限断至1985年。采用纪事本末体、史志结合的方法,分门别类的进行记述。记述了栖霞县城乡建设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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