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清扫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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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1238
颗粒名称: 街道清扫
分类号: R12
页数: 1
页码: 107
摘要: 本文内容描述了新中国成立到1985年栖霞县街道清扫情况。
关键词: 环境卫生 环境医学 栖霞县

内容

新中国成立后,城区内的街道清扫,平素"各扫门前雪。"节日和重大庆祝活动,发动干部、职工和城厢群众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1979年,爱卫会将城区内划分为18个卫生区,由各单位分片包干清扫。1981年3月,又划为23个责任卫生区 ,分片包干,各负其责。为加强领导,各卫生区负责人,由单位分管卫生的领导担任,日常工作由单位医生或文书处理。1983年1月,环境卫生管理所从农村招收了11名临时工,负责跃进街(山城二路)和大庆路(霞光二路)以及南小街、山城三路的街道清扫。同年8月,爱卫会又将23个卫生责任区调整为35个,各卫生区都成立了卫生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卫生区域各单位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各卫生区的卫生管理实行定人员、定地段、定任务、定标准四定责任制,有奖有罚。县政府在《栖霞县县城建设管理条例》中规定:"驻城所有单位和居民、 社员,除搞好本单位的卫生外,还要把划定的卫生责任区清扫管理好。每月初五、二十日为全城卫生清扫日,集中清扫半天。达不到标准的卫生区,要予以罚款,受罚单位的罚款,卫生区负责人承担罚款总额的10%,卫生区单位和居民分担90%;对先进卫生区给予表扬奖励, 受奖单位所得奖金,卫生区负责人奖给10%,卫生区:单位和居民奖给90%。"1983年,清扫面积达到52800平方米。1984年达到"两净五无"的路面为79360平方米。到1985年底,街道清扫专业人员达14人,划个作业组,主要负责山城一路、山城二路、山城三路、霞光二路、霞光三路、南小街等街道的清扫,清扫面积达115800平方米,每人平均清扫面积8272平方米。

知识出处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出版者:栖霞县城乡建设志编辑室

本志上限尽力追溯,下限断至1985年。采用纪事本末体、史志结合的方法,分门别类的进行记述。记述了栖霞县城乡建设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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