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栖霞县对房租标准概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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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1224
颗粒名称: 1974年栖霞县对房租标准概况
分类号: F293.33
页数: 1
页码: 101
摘要: 1974年10月,栖霞县对房租标准重新做出规定: 厂房、仓库、商业用房,每月每平方米收费0.35元;办公室、宿舍用房, 每月每平方米收取房租0. 3元;楼房每月每平方米收取房租0.4元至0.5元。宿舍划为三个等级,按房屋标准收取房租,一等每月每平方米0.08元 ;二等每月每平方米0.06元;三等每月每平方米0.04元。房租收入不列入财政收入, 作为房屋维修专用资金。
关键词: 房产管理 房屋拆迁 旧房改造

内容

1974年10月,栖霞县对房租标准重新做出规定:厂房、仓库、商业用房,每月每平方米收费0.35元;办公室、宿舍用房, 每月每平方米收取房租0. 3元;楼房每月每平方米收取房租0.4元至0.5元。宿舍划为三个等级,按房屋标准收取房租,一等每月每平方米0.08元 ;二等每月每平方米0.06元;三等每月每平方米0.04元。房租收入不列入财政收入, 作为房屋维修专用资金。

知识出处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出版者:栖霞县城乡建设志编辑室

本志上限尽力追溯,下限断至1985年。采用纪事本末体、史志结合的方法,分门别类的进行记述。记述了栖霞县城乡建设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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