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0520020210001223 |
颗粒名称: | 五十年代栖霞县房租标准概况 |
分类号: | F293.33 |
页数: | 1 |
页码: | 100 |
摘要: | 五十年代,房租的计算方法按自然间计算。租用公房,每间每月收取房租1.00元至1.5元。六十年代,商业用房视房的好坏,每间每月收取房租1.00 元至4.00元。七十年代初期,公房出租,改按实用面积(以平方米为计算单位)计收房租。厂房、仓库、门市部用房,每月每平方米收取房租 0.25元; 办公室、宿舍(包括简易小楼),每月每平方米收取房租0. 18元;楼房每月每平方米收取房租0.3元至0.4元。 |
关键词: | 房产管理 房屋拆迁 旧房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