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代栖霞县房租标准概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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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1223
颗粒名称: 五十年代栖霞县房租标准概况
分类号: F293.33
页数: 1
页码: 100
摘要: 五十年代,房租的计算方法按自然间计算。租用公房,每间每月收取房租1.00元至1.5元。六十年代,商业用房视房的好坏,每间每月收取房租1.00 元至4.00元。七十年代初期,公房出租,改按实用面积(以平方米为计算单位)计收房租。厂房、仓库、门市部用房,每月每平方米收取房租 0.25元; 办公室、宿舍(包括简易小楼),每月每平方米收取房租0. 18元;楼房每月每平方米收取房租0.3元至0.4元。
关键词: 房产管理 房屋拆迁 旧房改造

内容

五十年代,房租的计算方法按自然间计算。租用公房,每间每月收取房租1.00元至1.5元。六十年代,商业用房视房的好坏,每间每月收取房租1.00 元至4.00元。七十年代初期,公房出租,改按实用面积(以平方米为计算单位)计收房租。厂房、仓库、门市部用房,每月每平方米收取房租 0.25元; 办公室、宿舍(包括简易小楼),每月每平方米收取房租0. 18元;楼房每月每平方米收取房租0.3元至0.4元。

知识出处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出版者:栖霞县城乡建设志编辑室

本志上限尽力追溯,下限断至1985年。采用纪事本末体、史志结合的方法,分门别类的进行记述。记述了栖霞县城乡建设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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