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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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1217
颗粒名称: 房产管理
分类号: F293.33
页数: 4
页码: 100-103
摘要: 本文内容描述了栖霞县房产管理情况其中包括公房划拨,公房租赁,公房维修。
关键词: 房产管理 房屋拆迁 旧房改造

内容

〈一〉公房划拨清及民国期间,栖霞城公房仅有县衙、庙宇、书院、 学校等。解放后,人民政府接管了原县署房产,没收地主房屋和征用部分民房充作公用,均由县财政科统一管理。县、区党政机关、学校等部门使用的公房,经批准无偿地划拨并作固定资产转移。企事业、供销社使用的公房,向财政交纳租金。
  1958年后,各公社的机关用房,一部分是由公社申请,报呈县人民政府批准,财政局拨款修建,公建公管;另一部分是公社从社有资金投资修建,社建社管。
  六十年代后,随着县城各项事业的发展,公共建设日益增加。属县财政拨款建筑的公房 ,公建公管。属各单位自筹资金建筑的房子,自建自管。至1970年,栖霞县公有财政公管房 1527间,计约28000平方米,租赁给21个单位使用。1979年7月1日,栖霞县房产管理所成立, 原由县财政局管的部分公房,改由房管所管理。党政机关办公、宿舍住房由机关事务管理局 (后改机关事务管理科)管理。各部门及各企业自筹资金建立的房屋,各部门自行管理。至 1985年底,栖霞县城共有公管房36443.08平方米,分别租赁给县城24家机关、企事业用作办公、宿舍、商贸和厂房。
  〈二〉公房租赁栖霞县到七十年代,共有财政公管房1527间,租给21个单位使用, 房租收入,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房屋维修、扩建。各时期的房租标准是: 五十年代,房租的计算方法按自然间计算。租用公房,每间每月收取房租1.00元至1.5元。六十年代,商业用房视房的好坏,每间每月收取房租1.00 元至4.00元。七十年代初期,公房出租,改按实用面积(以平方米为计算单位)计收房租。厂房、仓库、门市部用房,每月每平方米收取房租 0.25元; 办公室、宿舍(包括简易小楼),每月每平方米收取房租0. 18元;楼房每月每平方米收取房租0.3元至0.4元。
  1974年10月,栖霞县对房租标准重新做出规定: 厂房、仓库、商业用房,每月每平方米收费0.35元;办公室、宿舍用房, 每月每平方米收取房租0. 3元;楼房每月每平方米收取房租0.4元至0.5元。宿舍划为三个等级,按房屋标准收取房租,一等每月每平方米0.08元 ;二等每月每平方米0.06元;三等每月每平方米0.04元。房租收入不列入财政收入, 作为房屋维修专用资金。
  1983年12月8日,栖霞县政府在栖政发〔83〕第188号《关于印发〈干部职工住宅建设分配及房租标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对职工宿舍房租作了重新调整:租金标准分四个等级:一等每月每平方米收费0.08元;二等每月每平方米收费0.06元;三等每月每平方米收费 0.04元;四等每月每平方米收费0.03元。地下室按施用面积每月每平方米收费0.04元,草棚每月每平方米收费0.02元。同时对单职工宿舍的收费标准也作了调整,单职工原则上住集体宿舍,如因有病和工作需要住单间时(按自然间计租),每间每月收费 0.60元(兼办公者收费0.30元);每间住两人,每人收费0.30元(兼办公者收费0.20元);每间住三人,每月每人收费0.20元;每间住四人,每月每人收费0.15元。通铺、双层铺每月每人收费0.10元。
  1985年9月23日,栖霞县物价局和栖霞县建委,根据市物价局、房产局, 烟房地发(85) 第5号《关于调整工商企业用房租金标准的通知》,联合发出栖城建字〔85〕第37号文件, 对房管所管理的工商企业用公房租金作了调整,工商、交通、财贸等企业单位租用房管部门直管房屋,分四个等级收取房租。生产、营业、办公、宿舍用房,一等每月每平方米收费 0.85元;二等每月每平方米收费0.80元;三等每月每平方米收费0.70元;四等每月每平方米收费0.50元。浆洗、漂染、海产品仓库、化学工业、皮革工业用房,一等每月每平方米收费1.00元;二等每月每平方米收费0.95元;三等每月每平方米收费0.80元;四等每月每平方米收费0.60元。柴油机、发电机、煅打、冲压、 锅炉等对房屋损坏程度较大的用房,每月每平方米收费1.4元。
  〈三〉公房维修 1979年前,公房破损,由用户根据破漏程度作出预算,向房管部门提出修缮申请,经房管部门检查同意,所需资金由房管部门拨款,用户自己备料, 自己聘人修缮。最后做出决算,经审查无误,房管部门按决算拨款或以房租抵顶。1979年房管所成立后,公房修缮全部改由房管所负责。
  1979年前,公房修缮主要是查漏补漏、换瓦、修饰墙壁等,以房屋不影响使用为限。 1979年房管所成立后,公房修缮以提高用房等级,改门换窗, 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等为主要任务。

知识出处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出版者:栖霞县城乡建设志编辑室

本志上限尽力追溯,下限断至1985年。采用纪事本末体、史志结合的方法,分门别类的进行记述。记述了栖霞县城乡建设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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