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第一次县城总体规划后的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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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1165
颗粒名称: 1958年第一次县城总体规划后的管理
分类号: F205
页数: 1
页码: 68
摘要: 栖霞县人民政府规定:各单位在大街两侧扩建、改建、新建工程时,必须经交通局研究,报县政府批准,再由交通局到现场定线后方可施工。
关键词: 国土管理 资源管理 国民经济管理

内容

栖霞县人民政府规定:各单位在大街两侧扩建、改建、新建工程时,必须经交通局研究,报县政府批准,再由交通局到现场定线后方可施工。

知识出处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出版者:栖霞县城乡建设志编辑室

本志上限尽力追溯,下限断至1985年。采用纪事本末体、史志结合的方法,分门别类的进行记述。记述了栖霞县城乡建设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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