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总体规划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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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112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总体规划
分类号: TU984.11
页数: 8
页码: 47-50
摘要: 栖霞县城建设,解放前其规划情况无资料可查,建设甚少。解放后很长一段时间,亦无新的变化。就是原有的古老建筑,有的因失修而倒塌,有的因战争而破坏,完好无损的寥寥无几。
关键词: 城市规划 总体规划 旧城改造

内容

栖霞县城建设,解放前其规划情况无资料可查,建设甚少。解放后很长一段时间,亦无新的变化。就是原有的古老建筑,有的因失修而倒塌,有的因战争而破坏,完好无损的寥寥无几。
  新中国成立后,县城规划和建设日益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1958年2月,栖霞县交通局成立规划班子,根据栖霞城区山多地少的实际情况,对县城进行了第一次规划。初步确定为:栖霞县城以老城改造为主,逐步扩大。划定了道路骨架和功能分区,确定道路红线宽度为18、20、24米不等。划白洋河东侧、跃进桥北、正阳街(即霞光三路)西为工业区;跃进街至原政府大门口,即今栖霞镇政府大门口,为商业服务区;东顶部队营房至小雾滋夼村后为文化区;东山(即县医院东部)为生活区;西山为仓库区;烟青公路西侧,自枣行村至谢家沟沟口为交通运输区。
  1958年秋,按照规划在白洋河上架起了壮丽的八米九孔石拱桥,命名为跃进桥。开通了跃进大街(自公共汽车站至招待所二部),长1000米。同年修筑白洋河东侧大坝,修建大庆路(即今霞光二路)。
  1980年5月,根据全国第二次规划会议精神,栖霞县进行了第二次县城规划,编制了《栖霞县城总体规划方案》。1984年6月6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实施期限为1985年至2000年。
  一、规划原则遵照中央有关城市规划的各项方针政策,结合栖霞县城具体情况,重点贯彻下列原则: (1)贯彻"积极发展小城市"的方针。从栖霞县地理条件出发,合理布局生产力,立足本地农产资源,建设山区,开发山城。
  (2)充分利用山岭地,节约农田,发展集中紧凑的小城镇。(3)城镇规划要遵循自然规律,充分利用地形,因地制宜地确定结构骨架,保证城镇建设和经营的经济合理性。
  二、县城性质的确定根据城区现状及发展条件,县城性质确定为"以轻纺工业为主的山区县城" 三、县城规模的确定县城规划的年限确定远期到2000年,近期到1985年,根据综合估算近期发展规模为2.5万人,远期发展规模为4.5万人。用地规模近期为2.7平方公里,远期为5.34平方公里。
  四、县城用地与总体布局 1.用地选择根据城区地形、地貌特点,城镇发展用地主要选择坡度在20%以下的东山丘陵地及北山阳坡地。城镇发展范围:东至山丘顶,南至翠屏山,西至西山,北至古镇都北山腰,面积7平方公里,实际城区用地为5.34平方公里。
  2.功能分区 (1)工业区根据现状按不同性质分区布置,其中轻工业除沿白洋河西岸发展以外,主要向北发展,纺织工业靠近现有棉纺厂周围发展,清洁工业可在生活区发展,污染工业控制发展逐步调整。
  (2)生活居住区,除充分利用和改造旧城区以外,在城北、北山、东山发展三个小区。跃进大街规划为文化、商业和饮食服务等公共建筑。另外在新建三个小区,分别设置小区中心。主要公共建筑布局详见附表一。
  (3)对外交通与仓库主要分散布置在烟青公路两侧,供应本城镇仓库布置在栖、张公路两侧,汽车站及主要交通设施布置在烟青公路与文招公路交叉点周围。为保证交通安全,白洋河两侧不再安排工业和生活设施。
  3.规划用地平衡规划城镇总用地5.34平方公里,平均每人113平方米,其中工业占25.4%生活居住占55.6%,仓库占12.2%,对外交通占3.4%,特殊用地占3.4%。

知识出处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出版者:栖霞县城乡建设志编辑室

本志上限尽力追溯,下限断至1985年。采用纪事本末体、史志结合的方法,分门别类的进行记述。记述了栖霞县城乡建设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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