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二十区二〇一乡(1953~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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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1070
颗粒名称: (四)二十区二〇一乡(1953~1955)
分类号: D035.1
页数: 1
页码: 30
摘要: 建国初,区划无大的变化,仅于1951年,栖霞撤销雨村、艾雷、方左共三个区;栖东撤销磁南、回龙共两个区,初步形成全县境内二十个区的区划。 1953年,栖霞、栖东两县合署,称栖霞县,始按序列称区,并重建乡一级政权,计20个区201个乡。
关键词: 行政区划 国家行政机关 机构改革

内容

建国初,区划无大的变化,仅于1951年,栖霞撤销雨村、艾雷、方左共三个区;栖东撤销磁南、回龙共两个区,初步形成全县境内二十个区的区划。
  1953年,栖霞、栖东两县合署,称栖霞县,始按序列称区,并重建乡一级政权,计20个区201个乡。

知识出处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栖霞县城乡建设志》

出版者:栖霞县城乡建设志编辑室

本志上限尽力追溯,下限断至1985年。采用纪事本末体、史志结合的方法,分门别类的进行记述。记述了栖霞县城乡建设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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