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烟台市纺织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0520020210000670 |
颗粒名称: | 机构 |
分类号: | F273 |
页数: | 2 |
页码: | 64 |
摘要: | 解放初期,基建工程项目均按照政府基建管理程序办理,购买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以及零星房屋修理由企业自行决定。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以上的设备,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以后上级工业主管部门安排了零星双革费用。1975年,烟台市革委纺织工业局成立,设立了基建财务科,并配备专人负责基建和技改工作。1977年1月,烟台地区纺织工业局成立时,设立了基建财务组。此后,全地区纺织业的基建和技改工作纳入统筹安排。1981年开始,技术措施项目由上级安排贷款、地方财政拨款及企业自筹。基本建设项目也拨改贷(低息)或其它银行贷款。技术改造项目由主管局及上级经委审批后实施。 |
关键词: | 企业管理 企业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