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劳动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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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纺织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0639
颗粒名称: 第七节 劳动管理
分类号: F272.9
页数: 5
页码: 54-58
摘要: 劳动组织私营企业中,工人的就业与辞退,生产劳力的组织与调配等问题,均由工厂主一人当权。解放后,在公私合营企业和国营企业中,开始设立专门负责劳动工资工作的人员。稍大些的企业成立劳动工资科,负责编制年度劳动工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还逐年、逐季、逐月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劳动工资报表,上报职工人数、人员分类、人员增减变动、劳动生产率、出勤率、工资总额构成等情况。有招工任务时,会同政工部门对新工人进行政审、体检和入厂教育。职工调入调出或变更工种,均由劳资部门下达“工作调动通知单”。生产加班,亦由劳资部门批准。劳资部门还负责根据生产情况制定和贯彻劳动定额,改善劳动条件,合理安排工时。
关键词: 企业管理 劳动管理

内容

劳动组织私营企业中,工人的就业与辞退,生产劳力的组织与调配等问题,均由工厂主一人当权。新工人入厂前,首先要找保人“具保”。出现问题,厂主找保人负责。劳动组织工作没有计划性。解放后,在公私合营企业和国营企业中,开始设立专门负责劳动工资工作的人员。稍大些的企业成立劳动工资科,负责编制年度劳动工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还逐年、逐季、逐月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劳动工资报表,上报职工人数、人员分类、人员增减变动、劳动生产率、出勤率、工资总额构成等情况。有招工任务时,会同政工部门对新工人进行政审、体检和入厂教育。
  劳力调配工作根据劳动定额进行。职工调入调出或变更工种,均由劳资部门下达“工作调动通知单”。生产加班,亦由劳资部门批准。劳资部门还负责根据生产情况制定和贯彻劳动定额,改善劳动条件,合理安排工时。目前纺织行业大多采用质量定额与产量定额两种定额形式。根据劳动组织和定额确定各部门和各个岗位的定员数额。八十年代后,贯彻纺织部颁发的“劳动规范”指示,劳动定额工作进一步加强,定员也日趋合理,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
  劳资部门还负责进行徒工的转正考核和定级,办理职工晋级的审批,工人离退休、辞退、开除等事宜。
  劳动时间解放前,私营企业以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作为获得剩余价值的主要手段。据建国前出版的《山东工商报告》记载,山东各重要城镇工人的工作时间最低为8小时,最高为15小时,平均为10小时。烟台市属最高工作时间,个别工厂有时竟高达17小时。每天上班前,资本家站在工厂门口,监视工人上工。工人上工后,首先从墙上取下自己的号牌,下班时再挂上。资本家通过墙上的工号,掌握职工的出工情况。在成记针厂,工人上厕所,还必须拿着挂在墙上的“拉屎棍”。一次只能去一个人,时间超过了,便要补活。一次有位工人拉肚子,来不及拿“拉屎棍”就冲到厕所。等他回到工房,资本家竟让他自己找来一根又粗又长的棍子,然后用这棍子毒打这位工人。为了延长工作时间,资本家还常把时钟向后倒拨。有次被工人张秀山发现,伙同工人一起向资本家提出抗议,十几个工人罢了工。但不久领头的工人即被开除,罢工也随之失败。
  解放后,人民政府和工会组织通过和私营工商业者的谈判交涉,工人的劳动时间逐渐缩短。1949年,工人的劳动时间为11小时至14小时不等,1952年检查工会法,又改为8小时工作制,工人每半月开工资一次,放假半天。公私合营后,实行了周休制,有的工厂实行了两班或三班制。1979年,烟台棉纺厂开始实行了“四班三运转”,延长了休息时间,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劳动生产率。目前,市直属企业已有3个企业实行了这一办法。
  劳动收入解放前,私营企业学徒工入厂3年内没有工资。名义上资本家对徒工管吃、管住,实际只不过是给工人橡子面和玉米面充饥而已。五、六个工人拥挤在一间潮湿破旧房屋的小炕上,连身子都翻不过来。出徒后,工人工资多是发实物,最高的每人每月可得100余斤玉米,最低的每月只有20斤,一般每月发70斤工资粮。
  烟台解放后,经过政府及工会同资方代表协商,工人的工资有了增长。公私合营后,纺织企业改实物工资为货币工资。实行了“八级工资制”,大部分职工工资又有增长。1959年30%的职工增加了工资。1963年约有40%的职工升级。1971年,根据国家规定,对低等级职工的工资进行了调整。使195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三级工,1960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一级工和低于一级工的职工增加了工资。1977年又对低工资职工的工资进行了调整。凡1971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一级工,1966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都调整了工资,使约40%的职工晋了级。1978年,约占职工总数2%的贡献较大,工资又低的职工晋升一级。1981年,企业医务人员、托幼保教人员的工资普遍提升一级。1984年工资改革中,大部分职工的工资再次增加。同年企业扩大自主权,厂长有权给3%的职工升级,完成国家计划的企业,又有3%职工得到晋级。
  此外,近年来根据价格体系改革,物价上涨等问题,为保持职工生活的稳定增长,国家还发放了粮食、副食品、取暖、房租、交通、洗理费等项补贴,职工生活稳中有升。
  1979年以后,企业逐渐实行了多种形式的工资加奖金的“按劳分配”办法,主要有:(1)计时工资。以劳动时间作为计算劳动收入的依据,一般采用月计时制。计算方式是将月工资额换算成日工资额,然后根据职工当月实际劳动日数计算当月的劳动收入。(2)计件工资。根据劳动定额制定出统一的计件单价,按工人实际完成的产量计算劳动收入。这种方法普遍在纺纱、织布挡车工中采用。(3)超额奖励。完成定额拿到基本工资,超出定额部分按一定的超额价值比例奖给职工。(4)百分计奖。这是一种综合性考核奖励办法,以100分为计算奖励的基础,把各自工作范围内的各项指标分解,制定出分数,由有制约关系的部门进行考核评分,得出分数再乘以分值就是所得奖金。因各工序的奖励率不同,一般采取划“三线”的办法,即生产工人为一线,奖励率为100%;机电、保全工人为二线,奖励率为90%;管理人员和其他服务人员为三线,奖励率80%。其计算方法是:奖金=部门得分×奖励率×分值。(5)分等奖励。这种方法实行较早,其特点是根据企业奖励基金的多少,分别规定出一、二、三等奖金的绝对额,然后根据制订的评奖条件,评等发奖。
  目前较多单位采用的是百分计奖和计件工资制两种方法,各尽所能,按劳分配。
  劳动保险和福利解放前,私营企业工人基本上没有人身保险。工人一进厂,就有“三不管”制度,即“机器轧死不管,发生事故不管,有了病不管。”昔时纺织设备多系吊扛皮带轮传动,人身事故极易发生。工人终日劳作没有休班日,虽然每年仲秋节和春节也放假,但没有工资,年纪大了不能干活,等待的只有解雇。
  解放后,纺织工人的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逐步提高,除了周休制外,还享有法定节假日放假待遇。元旦、“五一节”各放假l天,国庆节2天,春节3天。放假期间工资照发。年满一年的正式职工,如果同父母或配偶不在一起居住,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回家团聚,每年可享受探亲假一次,已婚职工探望配偶,每年放假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为20天。车船费由单位报销,工资照发。婚假期3天,工资照发。职工直系亲属死亡给假3天,工资照发。女工生育时,给假56天,晚婚并计划生育的84天,难产或双生时增加14天,工资照发。怀孕小产或人工流产给予适当假期,女性绝育结扎休21天,放节育环2天,流产后结扎28天。男性结扎给假7天,工资一律照发。哺育、孕休假:怀孕满7个月的女工每日工间可在厂内休息2次,每次30分钟。有一周岁以内哺乳婴儿的女工,每天上、下午各给30分钟的哺乳时间,不扣工资。工龄已满2年不满4年者,病休期间发放70%的工资,工龄已满6年不满8年者按工资的90%发放,工龄满8年以上者发放l00%。病假连续超过6个月时,工资停发,改由劳保基金中按月付给救济款,其标准是:本企业工龄不满1年者发给本人工资的40%;已满1年不满3年者发给本人工资的50%;已满3年及以上者,发给本人工资的60%,公伤假期:无论时间长短工资照发。职工的医疗费均由单位报销。
  职工到了规定年龄,工人男年满60岁、女年满50岁;干部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可享受退休金待遇。工龄年满10年不满15年的照本人工资的60%发放,年满15年不满20年的照本人工资的70%发放,满20年以上的照本人工资的75%发放。凡在1948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并享受供给制的工人,可享受本人工资的100%的离休金。这些都体现了社会主义劳动保险的优越性。

知识出处

烟台市纺织志

《烟台市纺织志》

烟台的纺织工业有着悠久的历史,在整个纺织工业兴衰的发展史上,我们的前辈并没有留下任何墨笔,这不能不是一件憾事! 修史编志,是我们党历史来倡导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因为它是历史真实的记录和凭证,可为后代提供借鉴,标志着历史的兴替。应该说这是件大事! 这本《纺织志》,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怀与支持下,在编纂同志的努力下, 终于问世了!这是我市纺织工业的一件大事,喜事,值得高兴。尽管它不是那么完整、美好,但毕竟是我市第一部纺织史志。只要它能够对今后纺织工业的历志起一个好的开端作用,为我们的后代起参考作用,那我们也就感到自慰了。 当然会有许多错误和缺点,恭请批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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