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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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纺织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0622
颗粒名称: 第六节 质量管理
分类号: F272
页数: 4
页码: 51-54
摘要: 沿革解放前,私营纺织业对产品质量极为重视,厂内实行严格的质量检验手段。每个工人都编有工作序号,产品标有生产者的序号,由经理亲自检查,一经发现次品,即扣发责任者的工资。传统的管理方式是从产品中剔出废品、次品进行修补,称为“死后验尸”,并不注重把废次品消灭在生产过程之中。全年染织业加工的棉布残次品损失达3万余元。市纺织公司每年都定期召开质量管理成果发表会,评选优秀“QC”成果。“QC”成果共计209项,可收到经济效益约428万元。管理内容 1、质量计划管理各企业根据各自不同的生产特点,制订提高产品质量的综合计划。
关键词: 企业管理 质量管理

内容

沿革解放前,私营纺织业对产品质量极为重视,厂内实行严格的质量检验手段。每个工人都编有工作序号,产品标有生产者的序号,由经理亲自检查,一经发现次品,即扣发责任者的工资。传统的管理方式是从产品中剔出废品、次品进行修补,称为“死后验尸”,并不注重把废次品消灭在生产过程之中。
  解放后,国家实行了统购统销政策,但初时商业部门对加工订货既无严格的验收手续,又无具体的统一标准,只重数量,不重质量,致使一些企业不遵守操作规程而粗织滥造。有个别不法资本家,还采用了偷换棉纱、擅自剪扣等投机手段来谋取私利。据1955年不完全统计,百货公司委托加工的缝纫线,有28捆因硫化碱没有摆净而霉烂变质。加工的合股线应合3股,有的厂只合2股,大华毛巾厂加工的毛巾因漂染不当,强度严重降低。全年染织业加工的棉布残次品损失达3万余元。
  1956年公私合营后,多数厂家在技术科(组)中,配备了专职质量检查员,车间设兼职检验员。同时还经常举办产品质量展览会,向职工进行“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进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职工的操作技术和产品质量。1950年全市棉布入库一等品率只有74.6%,1956年提高到96.5%,1962年达到98.9%,超额完成了质量指标。
  1963年,在“八字方针”指引下,烟台地区轻工业局开展了以提高产品质量为中心的企业整顿工作。建立了“季度质量鉴定评比制度”,每季都对下属企业进行检查和评定,按类评选产品。原市轻工局将轻工产品划为优秀、一类、二类、三类四个级别,凡质量项目全部达到标准,基本上赶上国内外先进水平,完成或超额完成国家规定质量指标,国内外市场反映较好者,划为优秀产品;主要项目达到标准,鉴定项目合格率在95%以上,完成或超额完成质量指标,大批产品质量基本稳定,市场反映较好者,为一类产品;主要项目基本达到标准,鉴定合格率在80%以上,完成或接近完成质量指标,大批产品质量基本稳定,市场反映基本满意者,划为二类产品;主要质量项目达不到标准,市场反映不好者,划为三类产品。
  经过第一季度的评选,纺织产品评为优秀的有:兰云呢和钢丝布。被评为一类产品的有:秋爽呢、春秋呢、兰丽格、兰春格、皱纹呢、芝麻呢、联盟呢、秋风呢、风和呢、民主呢、42被单布、大明被单布、风凉纱、细花绳、线带、纱带、松紧绳、白柳带、渔线、漂白线。
  质量评比活动开展后,烟台染织厂针对灯芯绒红边疵点的问题,改进了染色工艺,染色液量由原来的210公升,降到160--170公升,水洗由原来90℃改为55℃,攻克了质量难关。针对紫色灯芯绒发黄和缺少桃红色调的缺陷,他们学习先进厂家的经验,改进了染色配方,把As--BO1.8公斤,改用As--OLl.4公斤,解决了深浅不一,色头不正的难题。产品投放市场后深受群众欢迎。
  在市第一季度质量鉴定会和省纺织工业管理局产品质量评比会上,曾提出烟台针织厂产品漏验的问题。该厂本着对产品负责的精神,将已经上交商业部门的产品重新进行了检验,同时还到莱西、掖县等产品销售地检查,共复验各种袜子8000余打,查出漏验的900余打,换上正品交付商业部门,厂领导为此做了深刻的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在全厂范围内建立健全了质量管理责任制,各道工序严格检查质量,漏验率逐渐下降。第二季度漏验率32.5%,到第三季度已降到6.4%。其它各单位产品质量也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1963年至1965年,全市棉布入库一等一级品率稳定在98%以上。
  “文化大革命”期间,质量管理也同其它管理一样遭到破坏,管理人员下放车间,企业的中心工作是“突出政治”,产品质量无人过问,水平逐年下降。棉布入库一等品率到1967年降为94.7%,1968年降到89.5%,1969年降到84.1%,此后一直在80%左右。至1976年下降到73.59%。棉纱一等一级品率到1976年仅有86.24%,比国家指标93%低6.76%。印染布一等品率实际只有44%,比国家指标低一半。因三项质量降级,减少收入约210余万元。
  烟台地区纺织工业局成立后,重新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建立了质量管理小组,制定了质量赶超计划,产品质量逐渐回升。1978年棉纱一等一级以上品率达到98.69%,棉布入库一等品率上升为88.86%,印染布入库一等品率上升为64.78%,毛巾入库一等品率达到95.6%。
  1979年6月,国家《优质产品奖励条例》颁布。同年7月,国家《标准化管理条例》开始实施。当年地区纺织局根据新的要求,制定了“质量赶超规划”和“质量月活动规划”,在各单位开展了“争创优质产品”和“万米无疵布”的活动,把提高产品质量做为重要议事日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当年,烟台第一染织厂的3004灯芯绒产品被纺织工业部评为优良产品。烟台第二染织厂的纯棉泡泡纱被省经委命名为优质产品。牟平染织厂的女线呢和烟台针织总厂的锦丝弹力三吃女花袜被省纺织工业厅命名为优良产品。
  1980年3月,国家经委颁发了《工业企业全面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质量管理开始步入正规化、制度化。烟台地区纺织局举办了各种不同类型的全面质量管理学习班共112期。1985年烟台市纺织工业公司又举办了两期价值工程与网络技术学习班,并选拔一批骨干,参加了省厅、市经委举办的“质量管理诊断学习班”和中国科学院在烟台大学举办的“数理统计研究班”,培训了质量管理人员近百名。海阳纺织公司,烟台棉纺厂、烟台第二棉纺厂、栖霞棉纺厂、牟平棉纺织厂等单位,也先后举办了“质量管理学习班”,培训骨干后,在全系统进行宣传、教育。各单位还普遍建立了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有22个企业推行了“TQC”管理方法,已注册登记的“QC”小组195个。市纺织公司每年都定期召开质量管理成果发表会,评选优秀“QC”成果。目前已评选出45个优秀“QC”小组,有16个被评为市经委优秀“QC”小组,11个被评为省纺织厅优秀“QC”小组,2个被评为省经委优秀“QC”小组。“QC”成果共计209项,可收到经济效益约428万元。烟台第一染织厂漂染车间“QC”小组,1982年针对纳夫妥枣红灯芯绒染色中色花、摺子、沾污等问题,运用了“PDCA”循环质量管理方法,使染色一等品率由原来的70%左右提高到89%以上,在省、地、市纺织系统“质量成果发表会”上获得了好评,被地区经委评为优秀成果。不少“QC”小组运用正交试验等方法进行质量管理,收到良好的效果。自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开展以来,有39个产品获得了省级以上优质产品证书。
  管理体系目前各企业一般采用三个结构层次的质量管理体系。(1)厂部决策层:由厂长、技术副厂长、总工程师及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厂级“全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标准,对企业产品的结构和发展方向以及质量目标进行总的决策。全面质量管理的具体办事机构,一般设在质量检查科,没有质量检查科的单位一般由技术科或企业整顿办公室负责。其任务是协助厂部质量管理小组,进行计量、检测、质量分析报告等具体工作。(2)中间管理层:由各科室和车间构成。其主要任务是负责贯彻执行厂部有关质量管理工作的决定。(3)现场执行层:由基层班组的“QC”小组组成。其主要任务是进行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并根据出现的质量问题,开展攻关守关活动,消灭质量隐患。
  管理内容 1、质量计划管理各企业根据各自不同的生产特点,制订提高产品质量的综合计划。其主要内容是根据用户需求和技术发展方向,编制新产品试制和老产品改造赶超规划,选定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的目标,安排具体时间及主要负责实施人员。质量指标计划基本是参照纺织部和省有关分档质量指标执行,逐月、逐人、逐部门考核。质量改进措施计划则根据产品的发展,对照质量计划指标的要求进行。上述计划的落实情况由定期召开的质量分析会进行检查。
  2、研制中的质量管理产品在正式投产以前,首先由设计人员进行市场调查,收集各方面技术资料,设计出适销对路、经济合理、符合质量标准的小样,送交厂产品审定小组审核拣选,中选后进行小批量试制,经鉴定符合质量标准,再进行批量生产。
  3、生产中的质量管理生产前,生产作业计划要下达到有关部门。出现问题时,一般运用数理统计分析方法进行质量分析。经常采用的方法是“直方图”、“鱼刺图”和“排列表”等。
  在生产过程中,实行工序之间互查制,各道工序设有专职或兼职质量检查员,负责本工序的检测工作。上道工序不合格的在制品,不能进入下道工序。车间记录员负责质量统计分析。
  4、销售过程的质量管理销售工作除做好按质、按量、按期交货外,销售人员、设计人员还要进行售后服务。通常是利用广告、走访用户、站柜台等形式同顾客见面,介绍本单位产品特点,征询顾客对产品的意见和要求,反馈到下一个生产过程进行改进,以提高产品质量。
  质量考核质量考核目前以检查评比和奖惩为基本手段。企业完不成质量指标的不得奖。出现严重质量事故后,查明责任进行处理。烟台第二棉纺厂在1982年第四季度,因没有严格遵守质量检查制,在供应织厂的棉纱中混入一股涤棉纱,造成4千余米的布匹一次性降等,被罚款752.4元。1985年烟台毛纺厂因质量管理不严,在给日本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加工的7960公斤兔毛纱中,造成条干不匀和混入纯棉纤维的质量事故,造成被日商索赔500万日元的损失。对此,烟台市纺织公司对事故责任者厂长、书记和一名副厂长予以调离。通过这些方式,使企业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
  在企业内部,产品质量也同车间职工的经济利益直接挂勾。每个职工都有各自的质量标准,按标准考核。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少得或不得奖金。质量优胜者给予荣誉奖,突出的可以评为劳动模范、万米无疵布能手,先进生产者等,以此强化职工的优质观念。

知识出处

烟台市纺织志

《烟台市纺织志》

烟台的纺织工业有着悠久的历史,在整个纺织工业兴衰的发展史上,我们的前辈并没有留下任何墨笔,这不能不是一件憾事! 修史编志,是我们党历史来倡导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因为它是历史真实的记录和凭证,可为后代提供借鉴,标志着历史的兴替。应该说这是件大事! 这本《纺织志》,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怀与支持下,在编纂同志的努力下, 终于问世了!这是我市纺织工业的一件大事,喜事,值得高兴。尽管它不是那么完整、美好,但毕竟是我市第一部纺织史志。只要它能够对今后纺织工业的历志起一个好的开端作用,为我们的后代起参考作用,那我们也就感到自慰了。 当然会有许多错误和缺点,恭请批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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