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烟台市纺织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0520020210000523 |
颗粒名称: | 私私合营 |
分类号: | F426 |
页数: | 1 |
页码: | 15 |
摘要: | 统一制定价格,每月税收也集体缴纳,个别户缴纳税款有困难,则由棉织社内部自行调节。联营社成为各厂产口统一对外销售的“窗口”,从而缓解了纺织行业在经营上的矛盾,推动了品种竞争,促进了生产的发展。打退了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对私营工业利用、限制和改造,集中使用人力、物力,扩大生产,提高效率,烟台市政府从1954年幵始,组织私营企业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实行私私合营。私私合营后,产品走向统一,生产规模扩大。1949年,全区纺织工业总产值为154.18万元,1955年达到1374.99万元,是解放初期的8.9倍。当时私营纺织业接受为国家加工定货的厂家占此类行业总数的80%以上,产值占总数的90.9%。 |
关键词: | 私营纺织业 合营 烟台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