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获省荣誉称号人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烟台毓璜顶医院志1914——1994》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0477
颗粒名称: 二、获省荣誉称号人员
分类号: K826.2
页数: 3
页码: 349-351
摘要: 本文收录了山东省毓璜顶医院1914年至1994年获得获省荣誉称号的人员名单。
关键词: 毓璜顶医院 荣誉称号 人员

内容

刘锦山,1951年8月华东军区后勤部、政治部授予“学习工作模范”称号。
  陈家瑚,1953年获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1军和121师各记三等功一次。
  杨书田,1956年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授予“先进生产者”称号。
  尤士征,1956年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授予“山东省卫生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任枫影,1957年--1959年连续三次被吉林省人民委员会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
  肖圣玺,1958年山东省人民委员会、省总工会授予“工会积极分子”称号。
  郭泉,1971年被山东省赴坦桑尼亚医疗队评为“标兵”。
  陈长清,1976年被山东省赴藏医疗队评为“优秀队员”。
  王保珍,1978年山东省总工会授予“先进生产者”称号。
  陈长清,1978年山东省卫生厅授予“山东省卫生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韩逸梅,1980年山东省政府授予“山东省计划生育先进个人”称号。
  韩逸梅,1981年山东省政府授予“山东省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称号。
  韩逸梅,1982年山东省政府授予“山东省劳动模范”称号。
  李如臻,1982年山东省政府授予“山东省劳动模范”称号。
  韩逸梅,1983年山东省政府授予“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先进个人”称号。
  鲍世香,1983年山东省卫生厅授予“山东省优秀护士”称号。
  刘玉英,1983年山东省卫生厅授予“山东省先进护士”称号。
  迟淑娟,1983年山东省卫生厅授予“山东省先进护士”称号。
  周建衡,1983年山东省政府授予“山东省先进少年儿童工作者”称号。
  韩逸梅,1984年山东省政府授予“山东省计划生育先进个人”称号。
  韩逸梅,1984年山东省政府授予“山东省劳动模范”称号。
  韩逸梅,1985年山东省计划生育委员会授予“山东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张维新,1987年山东省科委授予“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
  栾材富,1988年12月,共青团山东省委授予“优秀青年工作者”称号。
  周建衡,1989年山东省政府授予“山东省卫生系统优秀知识分子”称号。
  张文贞,1989年山东省教委授予“山东省先进教师”称号。
  陈长清,1990年山东省卫生厅授予“山东省卫生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蒲增惠,1990年11月山东省卫生厅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
  田文,1991年山东省卫生厅授予“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潘淑敏,1991年山东省总工会授予“山东省学雷锋、学铁人积极分子”称号。
  毛成艳,1991年山东省妇联授予“好家长”称号。
  林有基,1992年6月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省总工会、山东广播电视大学授予“山东省职业道德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
  汤志娜,1992年6月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省总工会、山东广播电视大学授予“山东省职业道德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
  杨喜林,1992年6月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省总工会、山东广播电视大学授予“山东省职业道德教育优秀学员”称号。
  杜宏,1993年3月共青团山东省委授予“山东省青少年学雷锋先进个人”称号。
  于复德,1993年5月共青团山东省委授予“山东省优秀青年工作者”称号。
  于复德,1993年12月共青团山东省委授予“山东省新长征突击手”称号。

知识出处

烟台毓璜顶医院志1914——1994

《烟台毓璜顶医院志1914——1994》

本志分沿革、党群组织、行政机构设置、医疗、护理、科研·教学、护士学校、援外·支边·支农·抢险救灾、主要统计资料、人物、职工等11章,着重记述了解放以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烟台毓璜顶医院在深化改革、对外开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实绩。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