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组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烟台毓璜顶医院志1914——1994》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0375
颗粒名称: 一、 组建
分类号: R197.32
页数: 2
页码: 174-175
摘要: 本文记述了烟台毓璜顶医院保健科的组建情况。
关键词: 毓璜顶医院 保健科 组建

内容

1960年根据中央组织部和中央干部保健局文件精神,成立了保健科。设科长1人,医生3人,护士1人。负责对13级干部及局长以上干部进行查体。保健科设有单独门诊,需住院者,可优先照顾到各有关科病房。
  1963年起,有一名副院长分管干部保健工作。由一名富有临床经验的医生担任干部保健。“文革”期间,保健工作停止。1977年9月,根据党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保健科恢复工作。编制仍为4人,设科长1人,并由1名副院长负责保健科工作。单独设门诊和病房,病床7张。此时,门诊保健范围是:地直机关建国前入伍的县团级以上干部和行政16级以上干部;驻烟各单位相当于上述职务或级别的干部;老红军及外宾、华侨、台胞。病房保健范围是:地委常委、地委行署秘书长及部长以上领导干部;驻烟各单位相当上述职务的领导;老红军及外宾、华侨。80年代先后接受部长一级以上住院的有姚依林、楚图南、阳翰笙、吴冷西、陈其伍、纪登奎、胡熙明、沈醉等。
  1982年1月,新建3500平方米保健病房楼竣工后,病床发展到30张。干部保健范围有了新的规定,分甲级保健和乙级保健。甲级保健者:门诊、住院均由保健科负责;乙级保健者只享受保健门诊,不享受住院保健病房待遇。甲级保健范围是:地直机关建国前入伍的县团级以上干部和行政16级以上干部;离休行政18级以上干部;高级知识分子(正、副主任医师及相当职称)和中央、省驻烟各部门地市级正、副职;县级部门党政正职。对外宾、华侨等给予医疗照顾。乙级保健范围是:建国后入伍的县团级以上相应职务的干部和合乎上述条件的驻烟各单位领导。对身体条件较差的老干部,均由保健科的医护人员负责取药、护送住院等。
  根据省委(1983)59号文件精神和市委指示,进行一次全市规模的老干部体检工作。医院共查体810名,其中患心血管疾病的有649人,占91.4%,呼吸系统疾病78人,占11%,消化系统疾病176人,占24.8%,其他疾病218人,占27%。通过检查,对每个受检者的健康状况作出结论,并建立了完整的健康档案。1984年4月,被评为保健工作先进单位,授锦旗一面。

知识出处

烟台毓璜顶医院志1914——1994

《烟台毓璜顶医院志1914——1994》

本志分沿革、党群组织、行政机构设置、医疗、护理、科研·教学、护士学校、援外·支边·支农·抢险救灾、主要统计资料、人物、职工等11章,着重记述了解放以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烟台毓璜顶医院在深化改革、对外开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实绩。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