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烟台毓璜顶医院志1914——1994》 图书 |
唯一号: | 150520020210000326 |
颗粒名称: | 三、落实生活待遇,为老干部办实事 |
分类号: | R197.3 |
页数: | 1 |
页码: | 144 |
摘要: | 1、老干部医疗、住房、用车方面,医院优先照顾。 2、为没有享受集体供暖的离休干部,每年冬季发给200公斤取暖煤。 3、为离体干部安装纱门纱窗。为离退休职工将蹲便器改为坐便器(医院自管房)。 4、老干部离休后,继续享受在职干部的探亲待遇。 5、建立离退休职工生日档案,每年为离退休职工祝寿。 6、建立老干部保健档案,每年对老干部查体一次。做到有病早治,无病早防。对体弱多病、行动困难的老干部,定期巡诊,送医送药服务到家;对符合享受护理费条件的离休干部及时报批。 |
关键词: | 烟台市 毓璜顶医院 老干部科 |
本志分沿革、党群组织、行政机构设置、医疗、护理、科研·教学、护士学校、援外·支边·支农·抢险救灾、主要统计资料、人物、职工等11章,着重记述了解放以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烟台毓璜顶医院在深化改革、对外开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