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毓璜顶医院奖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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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毓璜顶医院志1914——1994》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0259
颗粒名称: 烟台毓璜顶医院奖惩
分类号: R197.31
页数: 2
页码: 95-96
摘要: 本文记述了烟台市毓璜顶医院的奖励制度。
关键词: 烟台市 毓璜顶医院 奖励

内容

第1条医德高尚,工作成绩显著,对改革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给予浮动一级工资(奖励期为一年)。
  第2条医院改革社会效益、技术效益、经济效益高,超额完成市卫生局下达主要工作指标,职工福利改善好,经民主评议,视政绩给医院主要领导一定奖励。
  第3条医院鼓励广大职工为振兴医院积极出谋献策。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有一定效益,酌情给予奖励。
  第4条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医院和社会治安,勇于检举揭发坏人坏事,敢于向不良倾向做斗争,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给予奖励。
  第5条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予以奖励(经医务科审定,院长批准):完全经科室努力引进的项目,属于烟台市空白的奖200元;科室努力、医院积极支持下引进的项目,属于烟台市空白的奖100元;完全经科室努力引进的项目,属于医院空白的奖100元;科室努力、医院积极支持下引进的项目,属于医院空白的奖50元。引进技术项目必须是医疗效益和经济效益好,能代表我院先进水平。
  第6条医院鼓励广大职工涌跃参加科学研究,多出成果,造福人民。奖励标准为:获一、二、三等国家发明奖、科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者,分别奖400元、300元、200元;获一、二、三等部省级发明奖、科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者,分别奖300元、200元、100元;获烟台市一、二、三等发明奖、科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者,分别奖200元、100元、50元。
  第7条医院鼓励广大职工著书立说。对刊登论文者,医院发给同等稿酬或审稿费。(科普文章享受同等待遇) 第8条医院鼓励广大职工在硬科学和软科学领域进行革新改造,成绩显著者予以奖励(经有关专家及同行鉴定)。硬科学:革新改造原有仪器设备,资金投入少,提高效益一倍以上,并有长期使用价值。软科学:革新改造原有方法,有一定理论建树和科学贡献,对实践有重大指导作用,创造一定效益。
  第9条医院鼓励广大职工宣传医院医疗成果及好人好事,扩大医院影响,维护医院声誉。凡报刊电台报道医院及职工先进事迹的院方再发给新闻单位所给予的同等稿酬,并给受表扬单位奖励5分至10分。

知识出处

烟台毓璜顶医院志1914——1994

《烟台毓璜顶医院志1914——1994》

本志分沿革、党群组织、行政机构设置、医疗、护理、科研·教学、护士学校、援外·支边·支农·抢险救灾、主要统计资料、人物、职工等11章,着重记述了解放以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烟台毓璜顶医院在深化改革、对外开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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