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科室门诊医疗质量考核标准说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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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毓璜顶医院志1914——1994》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0256
颗粒名称: 临床科室门诊医疗质量考核标准说明
分类号: R197.3
页数: 1
页码: 84
摘要: 首诊临床科室工作质量考核内容暂定三项指标(病历质量;首诊负责制;按时诊疗、各种检查治疗技术操作),总分为100分。其中病历质量占50分;门诊负责制(接诊转诊)占25分;按时诊疗、各种检查和治疗技术操作占25分。为便于考核记分,病历质量指标可分解成100分进行考核后,按比例折成实得分。
关键词: 毓璜顶医院 科室 考核

内容

首诊临床科室工作质量考核内容暂定三项指标(病历质量;首诊负责制;按时诊疗、各种检查治疗技术操作),总分为100分。其中病历质量占50分;门诊负责制(接诊转诊)占25分;按时诊疗、各种检查和治疗技术操作占25分。为便于考核记分,病历质量指标可分解成100分进行考核后,按比例折成实得分。
  病历质量考核标准见附表一、二。
  首诊负责制:如发现接诊、转诊时不负责任,互相推诿病人,延误诊治,一次扣25分。

知识出处

烟台毓璜顶医院志1914——1994

《烟台毓璜顶医院志1914——1994》

本志分沿革、党群组织、行政机构设置、医疗、护理、科研·教学、护士学校、援外·支边·支农·抢险救灾、主要统计资料、人物、职工等11章,着重记述了解放以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烟台毓璜顶医院在深化改革、对外开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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