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烟台毓璜顶医院志1914——1994》 图书 |
唯一号: | 150520020210000256 |
颗粒名称: | 临床科室门诊医疗质量考核标准说明 |
分类号: | R197.3 |
页数: | 1 |
页码: | 84 |
摘要: | 首诊临床科室工作质量考核内容暂定三项指标(病历质量;首诊负责制;按时诊疗、各种检查治疗技术操作),总分为100分。其中病历质量占50分;门诊负责制(接诊转诊)占25分;按时诊疗、各种检查和治疗技术操作占25分。为便于考核记分,病历质量指标可分解成100分进行考核后,按比例折成实得分。 |
关键词: | 毓璜顶医院 科室 考核 |
本志分沿革、党群组织、行政机构设置、医疗、护理、科研·教学、护士学校、援外·支边·支农·抢险救灾、主要统计资料、人物、职工等11章,着重记述了解放以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烟台毓璜顶医院在深化改革、对外开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