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经济指标的内容及有关规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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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毓璜顶医院志1914——1994》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0250
颗粒名称: 五、经济指标的内容及有关规定
分类号: R197.3
页数: 2
页码: 68-69
摘要: 人员工资及各项津贴由财务科发放,然后转入承包科列支。由于调整工资所增加支出而减少当月结余,经双方协商后可适当调整上缴结余比例指标。
关键词: 烟台市 毓璜顶医院 规定

内容

经济指标主要包括收入部分、支出部分和收支结余上缴比例指标。
  1、科室核算收入主要包括各科住院费、治疗处置费、手术费、检查费、化验费、放射费、氧气费及药品收入等。
  2、科室核算支出部份。主要包括人员工资,各项津贴,各项消耗材料,房屋、仪器、家俱及被服折旧费和家俱设备小型维修费,办公费,水电费,低值易耗品购置费及药品费等。
  人员工资及各项津贴由财务科发放,然后转入承包科列支。领用各种材料及后勤物品、消耗材料,由有关管理科室开出领物单月终汇总总价列入支出,各种固定资产折旧按规定比例转支出,办公费(包括文化用品、报刊杂志、文印、影像制作等)按实际开支列支出。
  3、医院新增仪器设备,承包人投入使用,按医院规定收费标准执行,对新增仪器增收部分,经双方协商后修改上缴比例指标。
  4、收费标准调整后,承包人应严格执行新收费标准,承包科室执行新的收费标准所带来的增收或减收金额,对当月收支结余浮动较大经双方协商,按增收或减收比例,增缴或减缴上缴结余比例指标。
  5、承包人要支付国家规定的调整工资所补发给本科室职工的工资或补贴,然后转入当月医疗成本,如果补发工资或补贴金额较大,可分月摊入成本,以免影响当月职工分配。由于调整工资所增加支出而减少当月结余,经双方协商后可适当调整上缴结余比例指标。

知识出处

烟台毓璜顶医院志1914——1994

《烟台毓璜顶医院志1914——1994》

本志分沿革、党群组织、行政机构设置、医疗、护理、科研·教学、护士学校、援外·支边·支农·抢险救灾、主要统计资料、人物、职工等11章,着重记述了解放以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烟台毓璜顶医院在深化改革、对外开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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