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印发实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和回复制度的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9724
事件名称: 市政府印发实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和回复制度的意见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66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6年8月

事件描述

8月市政府印发实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和回复制度的意见为了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及时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强服务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7日,市政府印发《实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和回复制度的意见》,决定从今年8月1 日起,在市政府系统内和中央、省属驻济单位中实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在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中实行回复制度。《意见》确定了首批实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的17个主要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要求,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行业、 部门和单位,把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责任公开向社会和服务对象作出承诺,并设立监督机构和投诉电话,促进和保障承诺的兑现。行政机关要建立和完善回复制度,对下级机关单位符合程序和要求的请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人民群众的署名来信和来访中提出的问题、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事项等,要制定出明确规范的办理制度,明确承办人员、办文时限、办理要求和办理标准。从文到之日起,要在10日内就请示的内容给予明确负责的答复。要建立健全约束监督机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政策和有关规定办事,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城市公用事业的管理。 《意见》强调,要切实加强对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和回复制度工作的领导, 精心组织,精心部署,精心指导,确保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和回复制度的顺利推行。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