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作出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9707
事件名称: 市委、市政府作出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66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6年4月

事件描述

4月市委、市政府作出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为在积极促进国有、集体经济发展的同时,鼓励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22日,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规定》 提出:各级党委、政府对各种经济成份要一视同仁,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纳入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各级领导干部任期责任目标。“九五”期间,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速度要高于全市国民经济的增长幅度,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有较大的提高。《规定》对个体私营经济的从业人员、经营商品、经营方式、登记注册、用工办法等方面作了规定。要求鼓励发展外向型个体私营经济,做好个体私营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认可,名优产品的评选和商标注册;从业人员的职称、技术等的评定;提高个体私营业者的社会地位,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解决好个体私营业户生产经营所需场地和水电,帮助解决生产经营短缺资金,重视私营企业中党团组织、工会组织的建设。《规定》 强调,建立健全领导管理机构,明确部门责任,保证政策规定贯彻实施。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