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召开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9678
事件名称: 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召开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65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6年1月31日
结束时间: 1996年2月1日

事件描述

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召开31日至2月1日,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了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联系本市的实际,研究部署了“九五”和今后15年的政法工作。会议提出,全市政法工作“九五”期间的奋斗目标是:保持政治和社会的持续稳定,不发生在全省有影响的案件和事件,遏制重大刑事案件的上升势头并有所回落;遏制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控制社会丑恶现象的蔓延;创造与人民群众小康生活水平相适应的良好治安环境,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建立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配套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运行机制,各项措施落实到城乡基层,力争全部县(市、区) 工作达标,半数跨入先进行列;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形势、任务相适应的政法队伍。经过5年甚至更短一点时间的努力,使全市政法工作在总体上跨入全省先进行列,力争实现“五个一流”,即一流的班子和队伍,一流的基层基础工作,一流的服务质量,一流的设施装备,一流的稳定局势和政治秩序。会议表彰了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00个先进集体和个人,并与各县(市、区)签订了 199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