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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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唯一号: 150332020210009585
事件名称: 继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文件路径: 1503/01/object/PDF/150310020210000015/001
起始页: 061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5年2月

事件描述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强化农村基层基础工作,15日,市委作出《关于继续开展“村级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意见》,决定1995年在全市继续开展“村级组织建设年”活动。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党支部班子建设和村委会、青年、妇女、民兵等村级组织的配套建设,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加强对农村干部的管理和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积极发展优秀青年农民入党,加强对村干部和党员的教育培训。为完成上述任务,12个县(市、区)普遍成立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同时,各县(市、区)委与乡镇党委、乡镇党委与村党支部层层签订了抓党建工作责任书,严格考核奖惩。6 月21日至22日,市委召开全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对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作了进一步的研究部署。会上,各县(市、区)汇报了贯彻全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和全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性,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王修智强调指出,在工作把握上,仍然要强调“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这个大局,正确处理改革、 发展、稳定的关系。经济建设这一手什么时候也不能软,同时又要十分注意人心的稳定、政治的稳定、社会的稳定。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中共济宁市历史大事记1949—1996》

本书记载时限,自1949年10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以建国后党的历史时期的划分依次记述。以济宁市现辖区域追溯历史,先后记述了济宁市、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滕县专区、湖西专区、济宁专(地)区、济宁市的内容。本书以地(市)级党的活动和党的领导为主线,围绕主线记述本地 (市)党的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同时兼顾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地方军事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以及县(市、区)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记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要负责人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济南军区主要领导人到济宁的视察活动,外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济宁的参观访问活动,本市与兄弟省、市(地区)的交往活动,与外国有关城市的友好往来活动;记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调整和组织机构的变化;领导人的任职变化记述地(市)级党委正、副职,纪委、人大、政府(专署、革委)、政协正职,地方师级军事组织军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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